• 陇东报数字报

  • 掌中庆阳客户端

首页 > 新闻  > 文教
环县工商局重拳整治“霸王条款”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6月1日,环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内的一家电影院在售票厅的LED屏上作出“影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规定,在《会员卡办理须知》中作出“票经售出概不退还,卡内充值金额将不予退还。”的规定,涉嫌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遂依法立案查处。这是该县重拳整治“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餐饮和服务行业“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等霸王条款,环县工商局积极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对设定最低消费、包房费等强制消费行为和经营者不明示的食品、服务价格、打包费、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工商局组织召开行政约谈会两次,和经营户签订了《餐饮及其他服务行业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在环县电视台、环县门户网、环县发布微信、微博公众平台,向全县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知识,同时鼓励和发动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消费维权活动,及时曝光“潜伏”在各个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

    专项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环县工商局先后对120多家餐馆、酒店、娱乐场所等进行排查,并对消费者投诉的7户餐馆和娱乐场所,经调查存在“最低消费”、“包厢费”等强制消费行为后,下达了行政告诫,给予了处罚,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餐饮业中存在的“霸王条款”得到遏制和取消。

责任编辑:树权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