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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抛洒残汤剩饭 影响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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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记者 高于婷)    日前,有网友通过陇东报微信公众平台向本报反映,他在行车过程中,路遇一名司机把连汤带水的垃圾从车窗抛到了街道上,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容市貌,还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

    据该网友讲述,他早晨开车送孩子去上学,他在最左侧的车道行驶,刚过庆阳四中十字,只见他右前方的一辆白色车车窗降下,一包残汤剩饭就扔了出来,“因为离得比较近,突然扔出垃圾,把我吓了一跳,本能地把方向盘往左摆了一下。”该网友表示,幸好离得远,没有砸到车上。这种行为实在太不文明了,难道就不能等到下车后,再把垃圾扔到垃圾箱里吗?

    记者从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车窗抛洒杂物虽然只是一个小动作,是一瞬间的行为,但该行为却危害着人身和公共安全。不仅污染城市环境、增加环卫工工作量,还给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特别是后方车辆造成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作为驾驶员,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不要贪图个人一时之便,做出影响交通安全、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文明行为和危险行为。虽然扔出来的东西较小,但因为是在行车过程中,如果车速过高,抛洒出来的杂物就可能会砸到其他车辆,导致事故的发生。

    在此还要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文明公德,文明出行、安全上路,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与身边的朋友互相监督,文明乘车,及时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

编辑:孙雅茹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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