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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边界才能做好家校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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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的一位老师在班级群中“吐槽”,针对少数家长希望老师每天留堂给孩子单独辅导,该老师称:“要老师连家庭都不要了,用生命给你的孩子辅导吗?”这一略带情绪化的表达,遭到一位家长的怒怼:“这是一个为师的人在班级群里说的话吗?”

听话听音,看人看心。如果那位家长的发言重音是“班级群”,那这位老师的确对公共环境产生了某种搅扰,任何私人化、针对性的问题,均不构成对集体的单向指责或断然否定;而如果发言人的逻辑重音是“为师的人”,则就存在弦外之音了,意即教师每天给孩子留堂辅导,天经地义,有什么资格抱怨?

这样的声音可能不仅发自于普通的家长,即使是老师、学校的管理者,也不乏认同者,否则就不会出现大规模补课、培训等纷繁乱象了。长期以来,“起早贪黑”几乎成了这一职业“合格”的公共心理契约;至于“敬业”的标准,差不多快到了有病不医、有家不顾的“用生命去辅导”的地步。这种“职业伦理”,足可媲美我国西周时期的周公:当洗头或吃饭时,突然有公务,立即握着湿漉漉的头发临时加班,或吐出已入口的食物继续履职。可就千千万万的普通教师来说,他们不是“一饭三吐哺”的周公,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应该拿着几千年前的圣贤要求他们。

但实际上,教师正以“无限责任主体”的身份,或多或少承担着这样的要求。很多人并未意识到,教育事业和其他行当一样,只是社会发展和进步中的一个环节,有着自己的功能定位和伦理范畴。这些边界和范畴,随着社会、经济、法治的发展与健全,日益清晰地勾勒出其独立性和专业性。就职业边界来说,教师有着量身定制的行业标准、工作流程、绩效评定等,不是外界可以随意评头论足的。孩子需不需要“辅导”,辅导到什么程度,一如病人该不该吃药,剂量多少,均是专业范畴的问题,应由教师自主定夺。即使从作业时限看,由于不同的学科要求(如语文的晨读)、值班制度(如晚自修)、职能岗位(如班主任)的差异,“起早贪黑”也的确不乏其人,且属于正常履职,但与“周公吐哺”无关,更与家长所谓的“每天留堂”无涉。反之,教师到点下班,就如商铺打烊、银行闭门一样,本无须多言,怎么却成了家校关系紧张的着火点?

除了职业边界,另一方面是道德边界。教师行业有没有特殊性?应该是有的,否则,中国的文化传统中也没必要提出“天地君亲师”的主张。老师在授业解惑以外,更负有“传道”的重担。从立德树人的终身性来看,这一任务根植在孩子的德、智、体、美等诸多层面的学业结构和人格结构中,尤其从有类无教和因材施教双方面看,教师也须关注、解决教育对象的普适性和特殊性的统一问题。集体授课与差异化的“点对点”辅导,本也是职业伦理的题中之义。但家长或社会不应以“红烛观”“人梯观”的道德绑架,抬高整个行业门槛。要知道教师也是普通的劳动者,他们的职业道德基于其职业性质、职业伦理定,孩子的学业发展、人格塑造需要教师的“谆谆诱导”“诲人不倦”,但也须受到工作场域和基本条件的限制,绝不是“无限连带责任”的承担者,或是“义工”或“志愿者”的代名词。

当然,抛开学业不论,就教育立德树人的特殊性而言,家长也不能将全部责任推给教师,他们自己可能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简而言之,家长和社会不能简单地以为老师是“全职保姆”。厘清和尊重教师的专业边界、道德边界,就是尊重他们的职业理性和职业精神。只有立足在这个基础上,实施有效的家校联合,责任分摊,孩子的成长之路才更为顺畅、通达。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教师)

编辑:黄飞责任编辑: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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