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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次(扩大)会议暨重点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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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镇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次(扩大)会议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在县宾馆第二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李崇暄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侯志强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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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金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吴俊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路军莲,县政协副主席陈进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三泰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听取了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城关镇、临泾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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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依法严厉打击,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层组织明显加强,全县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群众安全显著提升。同时,工作中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够深刻、打击处理不够有力、宣传发动不够全面、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要紧盯中央提出的“深挖根治”年度目标,完善斗争策略,瞄准主攻方向,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集中打好宣传发动“主动仗”、大案要案“攻坚仗”、起诉审理“法律仗”、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不断扩大斗争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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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将宣传发动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要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无涉黑问题承诺”为抓手,倒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排查问题和线索核查责任。要广辟线索来源渠道,公安机关要按照举报线索奖励办法,对已核实举报案件,举办一次奖金兑现发放仪式,进一步激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公安机关要对核查属实的线索及时立案,专案组长亲自督战,快侦快诉,法、检两院要加快案件流转速度,依法快速审结一批黑恶案件,形成震慑效应。要继续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工作思路,把扫黑除恶与行业治乱同等对待、同步推进,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县纪委监委要确保对黑恶势力成员依法打击到位,对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深挖彻查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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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责任和纪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战果必不可少的两个重要因素。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力亲为,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摆在突出位置,亲自抓促、亲自推动。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推动各级执法部门担当尽责,扎实细致做好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对已破获的涉恶案件,逐案进行“回头看”。组织部门要及时整治软、弱、涣、散的党组织,防治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筑牢防黑涉恶堤坝。宣传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内掀起社会面宣传、文化宣传、媒体宣传的高潮。政法、纪检、公安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县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人大、政协联系政法工作领导,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办公室下设7个专项小组全体成员,县直有关部门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公、检、法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家库成员,县扫黑办全体干部,共190人参加会议。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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