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东报数字报

  • 掌中庆阳客户端

首页 > 社会
扫除黑恶乾坤朗——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庆阳网讯(通讯员 李政寰)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如磐石的决心,高悬法之利剑,依法履职尽责,努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申小东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杨军旗、王勃勃、杨鹏飞、徐玮晨抢劫、绑架、强奸、强制猥亵恶势力团伙犯罪案”“王相宝等6人抢劫、故意伤害案”……一起起涉黑涉恶案件被依法公开审理和宣判,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成果。

  高位推动,吹响“集结号”

  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深入动员部署,从人、财、工作场所等各方面全力支持,举全院之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带领督查组对辖区各基层法院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导,层层压实政治责任,补齐工作短板。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均担任本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承诺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动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工作有序推进。

  经过近一年的持续发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建立了案件台账制度、信息沟通机制,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登记、跟踪,指定包案督办领导,指派专人对案件数据、审理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和报送。案件督查复查、违法犯罪线索发现移交等一系列制度机制相继落地运行,并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通过悬挂张贴标题标语标牌、发放宣传彩页、印制应知应会手册等传统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同时,不断创新舆论宣传方式,利用公开审判、典型案例公布、新闻发布会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展示专项斗争成果,打出扫黑除恶强大声威,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依法办案,打好“法律仗”

  扫黑除恶,关键在办案。依法打击黑恶势力,首先要统一执法思想和标准。

  在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三项规程”的具体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进一步规范审理程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为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刑事审判最好的力量用在刀刃上,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刑事办案骨干,组成专门审判团队,负责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并对基层法院受理的涉及黑、恶、乱案件进行审查,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截至目前,已对基层法院报请的15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同时,及时与其他司法机关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共同研讨疑难案件,推动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加大审判资源整合的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举办专门业务培训班的方式,对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刑庭庭长、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的能力和水平。在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中,加强与党政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进。

  重拳出击,给黑恶势力“致命一击”

  申小东案,是省扫黑办向庆阳挂牌督办的扫黑除恶第一案。4月9日至13日,西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申小东、白军军等37名被告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该案侦查终结前,市中级人民法院适度提前介入,参与案件会商,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统一证据标准。该案受理后,西峰区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先后召开了10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对该案的依法高效审理奠定了基础。

  杨军旗案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涉恶案件。杨军旗与王勃勃、杨鹏飞、徐玮晨多次跨省流窜作案,实施抢劫、强奸、强制猥亵、绑架、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形成了以杨军旗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危害社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5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军旗、王勃勃、杨鹏飞、徐玮晨抢劫、绑架、强奸、强制猥亵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依法公开宣判,4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刻把握专项斗争规律,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民商事案件涉黑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活动,全面排查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以合法身份参与犯罪的涉黑涉恶线索,并对2015年以来受理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未执结案件中的高利转贷、贷款诈骗、违规发放贷款、合同诈骗线索,绝不放过一个“漏网之鱼”。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掌握线索70条,其中同级扫黑办和上级法院移交线索4条,排查发现47条,案件审理发现线索17条,群众举报2条。

编辑:姜大捷责任编辑:姜大捷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