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从大学毕业走上社会,就会找工作参加工作,我们进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与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拥有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那么劳动合同一般签多长时间?劳动合同签了一年没有续签如何赔偿?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要双方协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一般签多长时间”的全部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长,企业就拥有相当的主动权。我们应该根据工作岗位以及员工的具体要求来决定签约时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