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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审理马海朋等6人涉嫌恶势力犯罪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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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记者刘萍凝 通讯员武宏红、杨赵超)7月22日上午9时,马海朋等6名被告人涉嫌恶势力犯罪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宁县人民法院审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及被告人亲属等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海朋、丁某某、赵某某、闫某某(另案处理)等恶势力长期纠集在一起,无事生非,殴打无辜,危害乡里。自2013年至2018年,在宁县新庄镇寻衅滋事作案共8起。被告人马海朋自2016年至2018年在宁县新庄镇马家村马家河滩非法采矿,疯狂敛财,非法采砂量达9.43万立方米,采砂总价值11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海朋应以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丁某某、赵某某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毛某某、颉某、张某某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因被告人马海朋非法采矿行为,导致国家矿产资源遭受损失、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且危及铁路及桥梁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

编辑:姜大捷责任编辑:姜大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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