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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优秀共产党员风采】陈春燕:种好党建“责任田” 守好党建“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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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燕,女,汉族,中共党员,1997年4月参加工作,200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庆阳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为了把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做好,陈春燕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了解职工在工作中的困难,并积极加以解决,积极捕捉对业务有利的信息,把工作做在前、做在先。在她的带领下,全局干群齐心协力,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现在,党员干部之间形成了你追我赶、共同进步的局面,各项工作也赢得了各级部门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陈春燕抓党务工作实实在在,各项工作有突破、有起色。她在支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每半年通报一次党组织生活情况,认真开展党支部、党员到社区“双报到”,与兰州路办事处东平路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通报支部和纪检监察工作。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诗歌朗诵、体育比赛等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她组织建立党员活动室2处、活动角1处,办党史学习小报1份,规范活动台账和学习教育资料,促进机关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凭借自己的领悟能力和多年工作积累的经验,陈春燕理清工作思路,确定了“半年打基础,一年上水平”的工作目标,明确了从“向别人学”到争取“向我们学”的工作路径。结合工作实际着手制订了责任清单、任务分解等10余项党建管理制度,一项项工作有序开展。

在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条件艰苦的情况下,陈春燕总是能不厌其烦、有条不紊地处理好各项工作,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发挥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纪律上,她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笃初慎终。生活中,她为人正直、公道正派、积极乐观、敢于担当,做到与同事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受到了领导的认可肯定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2020年,庆阳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并被庆阳市妇女联合会推荐为2021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她个人被司法部评为“2020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先进工作者”。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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