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庆宣明电〔2021〕85号)规定,经2021年9月24日社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推荐禄永峰等18名同志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现予以公示,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如公示期内无不同意见,将按程序予以上报。
一、推荐申报破格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禄永峰,男,汉族,生于1978年7月,甘肃正宁县人。2001年12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现代文秘与公关专业,专科学历。2015年3月进入陇东报社工作至今,2018年10月取得新闻系列中级(记者)职称,2018年12月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任现职年限2年10个月。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均达到晋升副高级职务的条件标准,帮扶基层经历方面,累计赴基层执行采访报道任务1年以上。获甘肃新闻奖5个,甘肃省第二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二等奖1次,庆阳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次,甘肃省新闻战线2019年“新春走基层”活动增强“四力”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2020年6月作为独立作者出版新闻评论集《暖评中国,给快时代理性的力量》(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2021年5月作为独立作者出版报纸副刊作品集《风吹过村庄》(安徽黄山书社出版)。2018年11月,在《新闻战线》杂志发表《别让政务新媒体演变为一场秀》论文1篇;在2018年第11月,在《中国记者》杂志发表《<陇东报>全媒之变:从相“加”迈向相“融”》论文1篇(第二作者)。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规定的正常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5.16分。
该同志低级任职年限不足、不具备正常晋升规定学历,但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表彰奖励8次,且出版个人专著两部、发表论文两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新闻系列副高级职称业绩贡献条件。
2、赵彩霞,女,汉族,生于1977年2月,甘肃华池县人。1998年6月毕业于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教育专业,专科学历。2000年3月在陇东报社工作至今,先后在记者部、专刊副刊部工作,2018年任摄影部副主任、2020年4月任新媒体中心UGC运营工作室副总监。2007年12月取得中级(编辑)职称任职资格,同年聘任在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工作,至今13年。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均达到晋升副高级职务的条件标准。获甘肃新闻奖1个,甘肃省第二十七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1个,“美丽中国 生态甘肃”摄影类三等奖1个,庆阳市第九届李梦阳文艺奖摄影类二等奖1个,庆阳市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暨第三届梦阳文艺奖摄影类三等奖1个,“美丽庆阳 幸福家园”摄影大赛年度总决赛一等奖1个,陇原环保世纪行2015好新闻摄影类三等奖1个,获全国摄影大展“银质收藏”荣誉称号,第四届“庆阳市优秀青年”荣誉称号,2016-2017年度全市优秀新闻记者称号,“优秀文明家庭摄影师”荣誉称号。累计基层执行采访任务的工作经历达到1年以上,新闻论文《全媒体时代新闻摄影发展趋势分析》刊发于国内核心期刊《中国报业》2017年第21期;新闻论文《全媒体时代新闻摄影发展趋势》发表于全国新闻核心期刊《传媒观察》2017年第11期。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规定的正常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27分。
该同志所学专业明显不对口、不具备正常晋升规定学历,但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表彰1次、市厅级表彰奖励8次,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新闻系列副高级职称业绩贡献条件。
3、王亮,男,汉族,生于1983年1月,甘肃镇原县人,2006年7月毕业于兰州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6月进入陇东报社工作,先后在时政要闻部担任记者,在编辑出版中心担任编辑,在文化周刊部担任副主任。2016年3月取得中级(记者)职称任职资格,2016年4月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5年。2007年2月至2008年7月在镇原县临泾中学任教;2008年8月至2011年6月在镇原县文联工作,累计专业技术岗位基层工作经历1年以上。荣获甘肃新闻奖2个,获“第五届甘肃报业创新发展先进工作者”(甘肃报业协会),获“2016-2017年度全市优秀新闻编辑称号”(中共庆阳市委宣传部),在《新闻研究导刊》上发表《浅谈地市党报如何加强新闻策划》论文1篇。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规定的正常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4.55分。
该同志所学专业明显不对口,但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表彰奖励4次,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新闻系列副高级职称业绩贡献条件。
4、杨洋,女,汉族,生于1988年10月,甘肃正宁县人。2009年6月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11月进入陇东报社工作至今,先后任记者、编辑、新媒体中心副主任,2020年4月任报纸编辑工作室副总监。2018年10月取得中级(编辑)职称,2019年1月聘任在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工作,至今2年10个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均达到晋升副高级职务的条件标准,帮扶基层经历方面,累计赴基层执行采访报道任务1年以上,获甘肃新闻奖4个,2021年7月在《休闲》杂志发表论文《新媒体时代下报纸编辑应如何提升创新意识》1篇。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能力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规定的正常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32分。
该同志低级任职年限满2年不足5年,但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表彰奖励4次,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新闻系列副高级职称业绩贡献条件。
二、推荐申报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范亮,男,汉族,生于1989年11月,甘肃西峰区人,2012年6月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进入报社从事记者岗位工作,系庆阳陇东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记者)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4年。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0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获甘肃新闻奖4个,获甘肃省第二十九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1个。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18分。
该同志所学专业明显不对口,但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表彰奖励5次,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三节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业绩贡献条件。
2、景建国,男,汉族,生于1983年2月,甘肃镇原县人,2014年1月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14年7月进入报社从事编辑岗位工作,系庆阳陇东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聘用人员,2017年3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编辑)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4年。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19年考核为合格,2020年为优秀。获甘肃新闻奖2个,获全国网站平台知识技能竞赛甘肃选拔赛一等奖1个。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4.14分。
该同志所学专业明显不对口,但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表彰奖励3次,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三节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业绩贡献条件。
3、孙雅茹,女,汉族,生于1987年6月,甘肃西峰区人,2010年6月毕业于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学历。2015年4月进入报社从事编辑岗位工作,系庆阳陇东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编辑)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4年。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获甘肃新闻奖1个,中国地市报新闻奖1个,中国城市党报新闻奖1个。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3.5分。
该同志所学专业明显不对口,但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表彰奖励3次,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三节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业绩贡献条件。
三、推荐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陈飞,男,汉族,生于1990年5月,甘肃西峰区人。2014年7月毕业于兰州商学院新闻学(经济新闻方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记者岗位工作,系陇东报社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记者)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4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19年考核合格,2020年度优秀。获甘肃省新闻奖5个,庆阳市好新闻奖2个。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78。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5项(获市厅级表彰5次),符合正常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的条件标准。
2、魏博庆,男,汉族,生于1991年1月,甘肃环县人。2014年7月毕业于兰州商学院新闻学(经济新闻方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记者岗位工作,系陇东报社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初级职称(助理记者),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4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0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2019年被评为优秀等次。获第五届“好记者讲好故事”甘肃赛区优秀奖,中国城市党报新闻奖二等奖1个,个人荣获“脱贫攻坚优秀帮扶干部”荣誉称号1次。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08。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2项(获市厅级表彰2次),第四十条第(二)款1项(参加脱贫攻坚,获乡镇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1次)。符合正常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的条件标准。
3、赵紫云,女,汉族,生于1991年9月,甘肃西峰区人。2014年6月毕业于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记者岗位工作,系庆阳陇东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记者)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4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0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获甘肃省新闻奖1个。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3.32。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1项(获市厅级表彰1次),符合正常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的条件标准。
4、尚倩,女,汉族,生于1990年3月,甘肃西峰区人。2013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编辑岗位工作,系陇东报社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编辑)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4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0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获甘肃新闻奖二等奖1个。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3.37。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1项(获市厅级表彰1次),符合正常晋升中级职称的标准。
5、刘萍凝,女,汉族,生于1992年1月,甘肃西峰区人。2014年6月毕业于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记者岗位工作,系陇东报社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记者)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4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0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2016年度获优秀等次。获甘肃省新闻奖4次。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06。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4项(获市厅级表彰4次),符合正常晋升中级职称的标准。
6、栗萌,女,汉族,生于1994年1月,甘肃镇原县人。2013年6月毕业于兰州商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编辑岗位工作,系陇东报社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编辑)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4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0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2019年为优秀等次。获甘肃新闻奖6次。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3.6。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6项(获市厅级表彰6次),符合正常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的条件标准。
7、路娜,女,汉族,生于1992年2月,甘肃正宁县人,2014年6月毕业于兰州文理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专科学历。2015年3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记者岗位工作,系庆阳陇东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记者)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4年。该同志任现职务以来,2017年至2020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采写的作品获得甘肃省新闻奖1件。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86。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1项(获市厅级表彰1次),符合正常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的标准。
8、刘家玮,男,生于1990年7月,汉族,甘肃宁县人。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14年7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记者岗位工作,系陇东报社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记者)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年满4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0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个人荣获“2020年全市网络传播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在庆阳网年均编审稿件5600余篇,其中网站头条新闻、新闻幻灯、图片新闻等270余篇。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3.33分。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1项(获县(市、区)及表彰1次并满足第(二)款第2条1项),符合正常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的标准。
9、陈小妮,女,汉族,生于1987年9月,甘肃庆城县人,2011年6月毕业于兰州理工大学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记者岗位工作,系陇东报社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编辑)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已满4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0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2019年、2020年为优秀等次。编辑的作品获甘肃新闻奖3个。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4.59分。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3项(获市厅级表彰3次),符合正常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的标准。
10、马瑶,女,汉族,生于1992年3月,甘肃西峰区人。2014年6月毕业于河西学院美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12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记者岗位工作,系庆阳陇东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记者)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已满4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0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获甘肃新闻奖3个。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3.29分。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3项(获市厅级表彰3次),符合正常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的标准。
11、俄少飞,男,汉族,生于1989年2月,甘肃西峰区人。2012年6月毕业于陇东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4月进入报社从事编辑岗位工作,系庆阳陇东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编辑)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4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0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2017年、2018年度获优秀等次。获甘肃省新闻奖1个。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3.52分。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1项(获市厅级表彰1次),符合正常晋升新闻系列中级职称的标准。
公示时间:2021年09月24日—2021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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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报社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