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网讯(实习生徐嘉英 记者胡文韬)6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新闻发布会。
会上,介绍了两个《条例》的制定、修改和贯彻落实情况,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聚焦燃气安全保供,强化安全监管效能,从厘清部门职责和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服务制度、规范经营服务管理、加强燃气设施保护、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排查治理、加大处罚惩戒权重6个方面,对燃气规划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从业行为。
《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紧扣民法典,坚持问题导向,对与民法典和相关上位法不一致的作了调整和修改,同时增加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根据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补充设定物业服务人员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的禁止性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
据了解,《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自6月29日公布施行,《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
甘肃日报社、甘肃经济日报社、甘肃法制报社、陇东报社、庆阳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