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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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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释放住房消费内需潜能,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更好保障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经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优化如下:

1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凡夫妇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2

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

养育多子女的缴存职工,在庆阳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0万元,不超过80万元。

3

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住宅贷款额度上浮

缴存职工购买取得相关标识证书的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住宅,贷款额度予以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80万元。

4

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浮

养育多子女的缴存职工,在庆阳市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住房的,年提取额度上浮6000元,月提取额度上浮500元。

5

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额度上浮

新市民、青年人在庆阳市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房的,支持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支付房租。

6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缴存职工在庆阳市购买已具备预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7

扩大加装电梯提取政策支持范围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分摊到户的工程费用。

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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