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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庆阳】宁县人民检察院 立足主责主业擦亮司法为民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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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网讯(庆阳融媒记者曹康 通讯员卢小玲)前不久,一位80多岁的老人拄着拐杖来到宁县人民检察院“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提出申诉,认为孟某某故意伤害案原审裁判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改判。接到申诉后,办案检察官随即开展案件调查,调阅案卷,多次深入所在村组走访,并主动上门答复,为老人释法说理,最终老人息诉罢访。

近年来,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纾解群众困难,主动践行“带案下访”工作模式,将争议案件带入田间地头和群众身边,以“唠家常”“讲故事”的方式解开群众的“情结”“法结”,探索打造出新时代检察版“马锡五式工作法”。

在办案调查过程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传承和发扬马锡五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办案作风,围绕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的办案思路和方便群众、不拘形式的办案方法,竭力为群众减少诉累,解决诉求。将释法说理作为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检察形象的有效途径,实现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和真诚沟通,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022年1月9日12时,麻某宁持手锯进入小林家,将11岁的小林砍伤,造成小林轻伤二级。麻某宁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且其家庭属城市低保户,经济困难。案发后,麻某宁除支付小林4000元医疗费外,再无任何经济赔偿。

宁县人民检察院“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主动摸排发现这一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后,办案人员多次赴小林所在镇政府、村委会、派出所及其家中了解情况,小林家共6口人,系低保户。家庭收入来源单一,仅能维持日常开销,经济困难。而小林被麻某宁伤害后住院花费9060.84元,后续复查及药费支出2072.14元,经鉴定预计需要后期治疗费近万元。办案检察官让村委会和镇政府出具了小林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证明,帮助小林的父亲提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材料。

经报请上级院审核,宁县人民检察院最终为小林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同时,考虑到小林系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害人,且系农村留守儿童、低保户等一系列特殊情况,办案部门从受理、审核、决定、审批到救助金发放,均开启绿色通道,及时解决小林后续治疗费不足的问题。办案人员还主动联系民政部门为小林家办理了临时生活救助,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

“我们将统筹检察资源,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拓宽为民服务方式,以‘三抓三促’检护民生为抓手,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检察服务水平,用心用情依法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赋予马锡五司法精神新的时代内涵,使其上升高度,焕发新的活力。”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韬说。


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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