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降雨情况、汛情和变化趋势,按照《庆阳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研判分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6日23时30分起,将我市防汛抗洪应急响应由IV级提升至Ⅲ级,并对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提出如下防范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全市防汛调度会议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果断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应对本轮强降雨过程。
一要保持战时状态。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关口前移,迅速部署到位,督促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迅速下沉一线,指导开展防范应对工作。要结合强降雨、上游降雨、过境洪水以及前期降水叠加等多方面因素,按照防汛抗洪应急预案要求,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实时调整响应级别。
二要加密监测预警。各县区要组织气象、水务、水保、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等部门滚动会商研判,加密短临预警和临近天气预报,科学分析灾害风险,全覆盖、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叫应叫醒”机制,视情提出城市“五停”建议,发布“五停”指令,确保预警响应实现闭环管理。
三要突出重点防范。要对河流堤防、水库、淤地坝、山洪地质灾害区、城市内涝点、道路桥涵、旅游景区、城乡旧居、厂矿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持续开展巡查排险,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确保防汛措施落实落细。
四要提前转移避险。要把提前转移避险放在最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山洪地质灾害临灾避险应对措施,对窑洞户、山脚下、河道边、临崖带、低洼处等危险区域的群众要坚决果断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必转,坚决守好人员“零伤亡”底线。
五要做好应急值守。各级各单位要根据汛情雨情,坚持值守调度,突发汛情灾情和防汛救灾工作情况等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各级防汛抢险队伍要进入战时状态,切实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遇突发险情第一时间投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