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合水县人民法院紧扣“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本职,积极担当作为,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做深做实诉源治理,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不断促进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法治新“枫”蔚然兴起,为推动合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近日,合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孙爱俊将案件调解赔偿款送到了当事人高某手中。2022年高某与常某因扩建房屋产生矛盾,2023年常某持木棒殴打高某致其右臂受伤,常某拒不支付医疗费用,高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由民一庭庭长孙爱俊主审,在办案过程中孙爱俊与调解员多番走访,研判调和可能。在上门主持调解时,给原被告双方留下了充分时间诉说案件缘由,经过长时间的耐心调解和心理疏导,原被告逐渐解开了心结,达成调解。
为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用法意识,依法妥善化解涉及农村、农业、农民的矛盾纠纷,合水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打破“坐堂审案”,坚持上门办案,现场办案,上门送法,既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又为当地村民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同时结合案件开展普法宣传,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店子人民法庭庭长石小伟近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在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法律、情理、道义等多个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和引导,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诉讼效果、社会效果良好。
“今年以来,店子人民法庭持续凝聚解纷合力,推动司法服务前移,干警力量下沉,对于具备调解基础的家事纠纷案件,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当事人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解决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认同感。”石小伟告诉记者。
在从源头调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合水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普法力度,聚焦未成年、老年人群众,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选取典型性案件到村部门口、田间地头开庭,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效应。利用关键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纠纷靠法。
城关人民法庭庭长李鸿焕说:“今年以来,城关人民法庭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打破‘坐堂审案’,坚持上门办案、上门送法,既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又为村民上了一堂安全教育课。”
法律是社会的规范,是公民行为的准则。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也是我们最有力的武器。勇敢地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与尊严,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态度和行动。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矛盾,主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