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人大依法履职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听取生态环境状况报告+专题调研+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在促进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中彰显人大担当、人大作为。
强化政治引领 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根基
宁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初制定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向和重要部署,强化构建生态良好美好家园的责任意识,自觉主动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好,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作出人大贡献。
宁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各级代表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自觉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160多场(次),努力把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落实到群众中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在全社会营造重视环保、参与环保、推动环保的良好氛围。
“我们始终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每年都列为重要监督议题,打好‘组合拳’,持续跟踪问效,增强监督实效,以实际行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淑宁说。
增强监督实效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地落实
“要将森林防灭火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落实乡镇属地责任,严格工作督查,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要进一步强化资源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努力在生态产业化发展上蹚出路子,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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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在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森林“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会后,宁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情况,完善了执法监督意见,转交宁县人民政府办理。目前,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扎实整改中。
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紧盯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依法行使监督权,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将监督成效转化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对策良方。每年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已成为宁县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境的固定“年检”监督议题。2018年以来,已连续6年听取该专项报告,推动环境报告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全方位守护生态绿。
宁县人大常委会还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权,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先后对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宁县农业农村局、宁县住建局等8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真正实现对县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常态化、规范化、有效化。
发挥代表作用 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合力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基础。宁县人大常委会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深化“两联系”工作作为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动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更广泛、更深入地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民生关切,各级人大代表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发声。近3年来,宁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政府办理的代表意见建议81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绿色经济的建议25件,占比超过30%。
在2023年初召开的宁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春荣镇代表团代表张国平领衔提交了《关于请求实施春荣镇铁王街区污水处置及街区硬化工程的建议》,呼吁实施街区雨污分流及硬化工程,切实解决街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宁县人大常委会将该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宁县政府高度重视,将铁王街区硬化纳入宁县至湘乐公路改建工程,并按期完成了雨污分流改建,新建雨水主管1100米、污水主管1000米,硬化街区人行道1.5万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50盏。
此外,宁县人大代表还围绕污水治理、环境整治、沟头防护等提出意见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全县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扩建,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为宁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赋能。
为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助推县域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切实打通人居环境整治的“最后一公里”,宁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助力民生福祉·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主题活动,各乡镇人大结合活动主题,聚焦民生关注的生态环境建设主动担当作为,建言发声,为持续厚植生态底色、建设“近悦远来宜居宜业魅力县”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宁县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运用监督、决定等法定职权,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让宁县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为守护宁县绿水青山交出一份沉甸甸的‘高分答卷’。”杨淑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