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全体会议。
新甘肃客户端庆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安志鹏 通讯员 文宏刚 樊建超)近日,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委社会工作部、庆阳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从资格条件、确定人选、初审复审、大会选举、日常监督等环节,全过程加强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任职管理。
庆阳市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必须前置审核,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任职兼职,确属特殊情况的严格按程序报批,从源头上杜绝了无序兼职的问题。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建议人选的政治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初审,庆阳市委社会工作部在初审基础上,按照“重点人员重点审核”的原则,对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人选采取不同方式分类审核。
同时,按照重点监管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规定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秘书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