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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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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2日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护航全市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加强和优化检察队伍建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庆阳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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