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现予以公告。
一、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和成效
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采取务实有力举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形成了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督办、职能部门分工协调、被审计单位具体执行的审计整改工作合力,全面做实做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高位推动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对审计反映的问题作出批示20余次,要求相关单位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和问题台账,排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把审计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推动以审促改、以审促治。
(二)细化整改措施,完善整改机制。按照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形成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整改工作格局,依托“金审三期”工程,建立审计整改管理平台,加强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管理,对照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标准,坚持销号管理,实现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全过程动态实时监控。
(三)强化结果运用,汇聚整改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财政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市纪委监委健全审计移送处理结果定期反馈机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处理工作,确保线索移送及时精准、调查处理快速高效、监督合力更加凝聚。市人大预算工委会同市审计局召开审计整改交办会,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现场督办调研,以重点问题整改为突破口,引领推进全面整改,推动审计整改贯通协调机制不断深化。
(四)坚持久久为功,提升整改质效。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针对普遍性、行业性问题,健全完善制度18项,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截至2024年10月底,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98个问题中,立行立改的6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33个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正在有序推进。通过整改,收缴财政资金8706.19万元,统筹盘活财政资金14812.25万元,促进资金支付146961.33万元,规范资金管理51143.86万元,争取落实项目资金16843万元,调整账务23323.71万元,促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96个,落实审计建议56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财政收入管理方面的问题。3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保障政策的通知》,提高医保住院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2个单位联合制定《庆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明确国有企业资本收益上缴比例。3个单位上缴结余资金19.23万元。
二是财政支出管理方面的问题。制定了《庆阳市市级社保基金流量预测制度》《庆阳市市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内部操作规程》《庆阳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放操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督促市本级及6个县区支付债券资金56330.48万元,调整账目22250万元。1个县职专通过扩大成人教育招生及社会培训规模增加项目收入,大剧院项目增加盈利性功能用房收入等提高专债项目收益。1个县对2个专债项目收益进行重新测算。
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2个县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约谈,1个县通报批评3名同志。2个工程共建内容重复申报资金已剔除,费用各承担50%。1个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甲乙双方约定结算工程款时以财政审核结果为依据。1个县区已重新按照9%税率开具发票,2个县在结算时扣减多计工程价款51.59万元,1个县收缴多计工程价款13.06万元。2个县专项债券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7个、加快推进工程实施6个。
四是财政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5个单位调账处理87.22万元,6个单位登记固定资产80.40万元,4个单位补提固定资产折旧3.32万元,1个单位上报核销处理账龄超过20年的应收账款申请。
(二)县级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收入管理方面的问题。收回土地划拨款2201.4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3.93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8.84万元,收缴原油运行费、专户利息及耕地开垦费2421.61万元。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清理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工作的通知》。
二是支出管理方面的问题。补记国有股权投资49825.87万元,督促支付债券资金5727万元,拨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373.71万元。兑付征地补偿费570.64万元,未兑付15383.21万元制定了偿还征地补偿费计划。制定印发《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指标下达流程》,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落实到位项目资金11552万元,缺口资金3905.38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解决。
三是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编制了《“保基层运转”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印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办法》《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财政制度体系。退还9个项目质保金31.79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1个县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5902.9亩非耕地变更手续,对三调数据为苗林实际为耕地的258.67亩已变更并上图入库,对2021年、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公司分别处罚10.05万元、1万元,并纳入黑名单。1个县兑付屠宰补贴3054.17万元,盘活闲置饲料生产线,修订完善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制度,收回多发放补贴11.90万元,兑付公益性岗位工资184.80万元,补发农民工工资10.33万元。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将新增整户低保群众纳入防返贫监测范围。1个县区出台了金融支持政策,明确了超额度贷款利息承担主体。3个县已办理95户搬迁群众新宅不动产证书。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1个县已督促施工方加快项目进度,1个县关爱行动项目和家庭医生智能签约服务终端体系建设项目已启动实施。1个县对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进行补植并验收,落实了管护措施。1个县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承诺书,约束施工单位履行保障工程和设备质量义务,1个县按照合同约定足额预留项目质保金6.90万元。4个县对6个项目进行了验收。
三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1个县制定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到位县级配套资金604万元,支付高标准农田工程款83.03万元。1个县责令超进度支付款项问题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3个县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拨付资金,1个县对业务办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个县区支付地质灾害搬迁补偿资金94万元。1个县相关企业单位兑付分红934.7万元。3个县区支付贷款贴息资金6.67万元。5个县批复了8个东西部协作项目竣工决算。
四是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3个县登记项目移交资产台账1202.48万元。1个镇政府制定印发《农机具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收回无偿占用的农机具,收回出借资金及占用利息114.69万元。
(四)重大项目建设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概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1个项目合同双方约定在后续结算中核减多计工程造价413.43万元。1个单位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召开会议,提出防范超概算措施。1个单位正在向原概算审批部门对接申请调整概算。1个单位对概算漏项部分与施工单位通过工程签证方式解决。
二是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1个单位支付工程款8038.13万元,收回出借的项目资本金120.04万元,其余资金已制定还款计划,调账处理7.89万元;1个单位支付中央预算内资金8656.49万元;1个单位支付农发基金8678.52万元,支付拖欠工程款510.97万元、征地拆迁款532.18万元,督促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79.55万元;1个单位支付项目资金5584.26万元;1个单位收回土地复垦保证金48.93万元。
三是建设程序履行方面的问题。1个单位已取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1个单位对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严格按规定执行并加快施工进度,1个单位对项目未办理水保方案问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1个单位制定了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已完成调度中心室内外附属工程建设,数字展示中心一、二层装修布展,2条路投入使用。1个单位加强工程招投标程序管理。1个单位向主管部门上报重大设计变更批复申请,与施工单位共同划分项目过程结算节点,已上报一阶段过程结算,同时调整施工计划,加快项目施工进度。
(五)“四强”行动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目标任务完成方面的问题。1个单位5个科技项目完成结题验收,2个县区2023年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2%、0.81%,均达到规定比例0.75%,1个县财政科技支出完成年度任务的104%。1个县培育规上企业3户,1个县区12个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标准,1个县完成肉羊饲养量任务43.62万只,1个项目创建为3A级景区。2022年至2023年,1个县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资金同比上升0.71%,1个县已完成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1个县完成2023年中药材种植任务5.5万亩。
二是产业培育发展方面的问题。1个县制定印发《重点产业链实施方案》《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成效年度综合评价方案(试行)》,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2个园区编制发展总体规划,3个园区制定“标准地”出让制度,1个县制定印发《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3个园区对压覆矿产等事项开展评估,1个工业集中区正在积极对接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压覆矿产等评估事项进行市场询价,8个园区道路等设施已实施到位,1个园区9户企业均纳入直购电交易。
三是科技创新方面的问题。4个县区对39个科技项目进行了结题或验收,4个科技项目承接单位自筹资金166.36万元。3个县区推荐并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1家、区级重点实验室3家、技术创新中心5家;2个县区7户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已通过市级审核。1个单位已将技术转让收益5万元按照规定比例发放课题组科研人员。
四是重大项目实施方面的问题。4个县区1个工业集中区7个项目已完工,其余项目均复工建设或制定开工计划。5个县验收并决算项目23个。
五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3个县征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94.97万元,2个县收缴土地出让金2062.22万元,4个县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02.91万元、农业保险工作经费6.95万元、土地租赁费43.9万元。5个县区偿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40373.74万元。4个县拨付滞留专项资金4547.21万元,2个县盘活资金695.07万元。6个县分红村集体经济产业扶持带动配股资金991.95万元。5个县兑付奖补资金340.06万元。
六是土地开发利用方面的问题。1个县、1个工业集中区闲置2年以上土地已复工107.79亩,1个县闲置1年以上土地已复工10亩。1个县、2个工业园区已完成供应土地230.03亩。2个县占用基本农田1250.75亩已变更土地属性,复垦撂荒地55.21亩。2个县临时用地已延期或复垦1341.58亩。
(六)公立医院改革示范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19家公立医院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分配示范项目资金。11家医院修订完善薪酬核算办法,将医务人员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等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评价结果与薪酬挂钩,并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剔除检查、检验收入。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立医院改革示范项目完成投资56901.41万元,占总投资的52.88%。3家医院建成了儿童疾病诊疗中心、妇科疾病诊疗中心、市级肿瘤防治中心和省级重点专科神经内科。5家医院请第三方仲裁机构对培训费采购进行仲裁,确定了培训费率和前期费用。1家医院取消设备采购代理公司的代理资格,1个县卫健局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制定了《医院合同管理制度》,1个县中医院对分管项目采购的副院长全院通报批评。
三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5家医院自筹资金到位率超90%,15家医院正在加大自筹力度。8县区已到位县级配套资金4687万元。16家医院将列入的与项目无关费用进行调账处理978.60万元。1家医院采购设备已到货,1家医院支付采购款305.03万元。1个县财政收回闲置资金19万元并重新分配。
四是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20家医院科学评估各科室设备使用需求,合理确定采购数量。1家医院的2台设备已完成安装,1台设备因厂家停产已终止合同,1家医院与供货企业签订未到货设备终止合同。
三、审计整改工作后续安排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加强调度、跟进督办、推动整改。一是靠实整改责任。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责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督察督办。加强部门会商联动,对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及时协调推进解决。三是加强追责问责。深化审计整改成果运用,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增强监督权威性严肃性。
庆阳市审计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