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推进全市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进程,规范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质效,强化监督执法水平,保障执法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的通知》《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了《2025年度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抽查计划》,现向社会公开。
一、抽查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正高效、公开透明、问题导向原则,切实做到严格文明检查、依法有序开展。
二、抽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抽查主体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抽查对象
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社会单位库中的所有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五、抽查方式
通过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模块实施抽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
六、抽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甘肃省消防条例》等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七、抽查频次
检查对象抽查频次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八、抽查比例
各抽查主体每月随机抽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不得少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总数的1/12,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原则上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易燃易爆等极易发生火灾或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场所优先,其他单位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