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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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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正是我们享受大自然美好时光的季节。随着气温回升,春耕生产、施工作业、林区农事用火和踏青旅游等活动明显增加,加之“清明节”临近,民俗祭祀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点多面广,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为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确保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当好林草防火的宣传员。当前全市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我们要牢固树立“林草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森林草原防火,从自身做起,从家人做起,从小事做起,相互宣传、相互监督,不断增强防火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严格遵守规定,当好文明用火的践行员。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期禁火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谨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的防火常识,坚决做到“十不准”“五不烧”。“十不准”是指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参加扑火抢险。“五不烧”是指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提倡文明祭扫,当好移风易俗的示范者。“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清明将至,全市人民群众要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点蜡、燃放烟花爆竹等不良习俗,提倡采取敬献鲜花、家庭追思、植树祭奠、悬挂丝带、清扫墓碑、诵读祭文、家中烧纸点香以及网络祭奠等绿色文明的祭扫方式。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奠、低碳祭扫的倡导者和传播者,营造文明祭祀的新风尚。

四、履行防火义务,当好火险防控的监督员。“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请大家积极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火中去,发现有人在林区吸烟、野炊、上坟烧香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要进行劝诫制止,如果无法制止,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者应急、公安、林草等部门报告,不做旁观者。一旦发生火情、火灾,大家不要盲目扑救,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说明火情发生地点、火场态势等基本情况,为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争取有利时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从自身做起,防患于未“燃”,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和美好生活,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庆阳贡献自己的力量。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26日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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