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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畏惧困难 敢于放手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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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不仅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更让扎根基层的农业科技企业在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浪潮中看到了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法治护航,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平等地位,切实解决了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问题。过去,农业科技企业在土地流转、设施农业审批、环保评估等领域常面临程序繁琐、标准不透明等问题,而新法实施后,地方政府在审批服务、政策兑现上更加高效规范,让农业科技企业真切感受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法治环境。

政策赋能,助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让农业科技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例如,法律明确要求对民营企业的研发费用给予税收优惠,并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这直接降低了农业科技企业的创新成本,增强了持续投入研发的动力。

扎根乡村,企业农户共赢共富。作为民营企业,我们始终牢记社会责任。近年来,庆阳浙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技术培训等方式,带动驿马镇及周边300余户农户增收,户均年收入增加2万元以上。民营经济促进法中“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条款,为我们与农户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也通过探索“保底收益+分红”的合作模式,让群众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真正实现“企业做强、产业做优、农户致富”的多赢局面。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作为农业科技企业,我们期待地方政府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落地。建议针对农业科技企业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简化补贴申领流程。

二是优化人才政策。农业科技创新需要专业人才,希望政府加大对农业技术人员的引进支持,为企业提供一定的人才引进补助,帮助企业留住高水平专家团队。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道路、冷链物流等配套建设,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庆阳浙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将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指引,继续深耕“三元双向”循环农业,推动菌种研发和产业升级,为庆阳革命老区的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系市总商会副会长、庆阳浙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编辑:边凯责任编辑:边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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