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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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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玉龙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确指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持续深化特色品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稳步提升,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审判工作意见为主线,以“减数量、提质量、增效能”为目标,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抓实审判执行、服务社会治理、深化改革创新、建强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庆阳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编辑:徐博责任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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