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庆阳融媒记者 何海峰
厦门是全国文明城市,截至去年已经“七连冠”。有一年,单位组织我们去厦门日报学习考察,恰逢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即将举行,一场突如其来的台风让城市变得“满目疮痍”,需要抓紧对市政道路重新进行铺油罩面。按照很多地方的惯例,又在这么重要的节点,肯定会将道路封闭起来施工。但厦门却不一样,他们深夜开始分段施工,凌晨五点左右扫尾停工,一夜之间,新旧道路完美衔接,待到孩子开始上学、市民开始上班,道路通行无阻。那一刻,我深深理解了文明城市的温度:一切以人为本。
城市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是很多地方矢志不渝的追求目标。因此,“创城”成了许多城市每年都要经历的一场“大考”。文明城市创建搞了这么多年,各地都在比谁的路更平、谁的灯更亮、谁的“志愿红马甲”更多。这些当然重要,但有一种文明,比干净整洁更稀缺,比标语口号更动人——那就是一座城市对“人”的尊重。
尊重人,首先要尊重人的日常感受。文明城市不是给上级看的,是给生活在这里的人过的。一条路修得再宽再直,如果过街天桥没有电梯、老人爬不动,那对老人来说就不文明。一个菜市场改造得再“标准化”,如果摊位租金翻倍、摊主活不下去,那对摊主来说就不文明。文明不是宏大叙事,而是一个人走在路上不会崴脚、等红灯时不会被车逼到路沿上、下雨天踩不到“地雷砖”溅一身水。这些微小的、日常的、关乎体感的东西,才是文明最真实的刻度。
尊重人,还要尊重人的多样生活。很多城市在文明创建中,习惯于用管理者的逻辑替代被管理者的感受——你觉得占道经营不美观,所以一刀切取缔,却不想想那个摊主可能靠这辆三轮车养活一家老小;你觉得路边停车影响市容,所以全部清走,却不想想周边居民回家车停哪儿。真正的文明城市,不是把“不美观”的人和事全部清除,而是找到一种让不同群体都能体面生活的共处之道。深夜夜市的灯光和早起的环卫工不矛盾,广场舞的音乐和备考的学生可以通过时间和空间的分隔共存。文明不是整齐划一,而是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尊重人,更要尊重人的主体性。一些地方嘴上说“以人为本”,实际干的是“以考核为本”——为了测评分数,逼着商户统一招牌、逼着居民把阳台上的衣服收进去、逼着小贩连夜转移。市民没有成为文明的建设者,反而成了文明成果的“消费者”,甚至在某些时候成了“牺牲者”。这样的文明,是悬浮的、脆弱的、不可持续的。真正的文明城市,应该让每一个人都觉得“这座城市是我的”——我有权利对不合理的规划说不,我有渠道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我的意见能被听见、被重视。只有这样,他才会去爱护它,才会自觉参与创建,才会主动维护创建成果。
文明城市创建,归根结底是为了人、依靠人、成就人。当一座城市能够让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感受到被尊重、被善待、被需要,这座城市就文明了。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每一个微小的尊重,汇聚成整座城市的文明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