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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庆阳】宁县人民法院:柔性司法巧解涉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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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牢固树立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精准平衡群众合法权益与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妥善化解一起跨区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5月,原告A与被告公司B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施工、价款支付等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工程施工结束后,被告公司B向原告A支付了150余万元工程款,剩余170余万元工程款未按期支付。原告A多次催收未果,遂向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阶段,立案庭工作人员细致审查案情,发现双方当事人相距400余公里,属于跨区域纠纷,当事人维权成本高、周期长。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对原告A释法说理,后在原告A主动申请下,法院依法对公司B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有效固定财产权益,为纠纷实质性化解筑牢基础。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团队坚持穿透式审查原则,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厘清纠纷成因。经查,公司B并非恶意拖欠工程款,而是企业刚完成法人变更,内部业务、财务工作处于新老交接过渡期,导致工程尾款未能及时结清。若简单机械裁判、直接司法扣划,将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利于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为最大限度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团队摒弃“一判了之”的简单办案思维,积极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统一,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二十余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逐步消除双方对立情绪,修复彼此信任关系。

经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A主动申请解除对被告公司B的财产保全措施,公司B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将170余万元工程尾款一次性全额缴至法院指定账户。原告A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圆满办结,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宁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宁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主责主业,深入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善意文明司法,审慎规范涉企司法行为,不断优化纠纷化解方式,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以高效、透明、温情的司法举措为持续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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