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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秧歌运动的旗帜刘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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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4年11月16日下午,陕甘宁边区文教大会正在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千余人的会场上洋溢着热烈的气氛。当19名特等英雄在雷鸣般的掌声中登上主席台领奖时,一张由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签署的“新秧歌运动的旗帜”的奖状,颁发给一位中年农民。他,就是有名的南仓社火领头人刘志仁。

  一个普通的农民,能够享受到这样高的荣誉,是与他为新秧歌运动所做的贡献分不开的。对此,周扬在这次大会的总结报告中作了充分评价:“刘志仁从1937年闹新秧歌直到现在,他是第一个把秧歌与革命结合起来的人;他在艺术上是有创造性的,他把秧歌与跑故事结合成为秧歌剧,他的创作态度,处处以适合群众要求,群众乐于接受为标准。他的社火内部是民主的,对外关系是团结的。”在刘志仁的家乡,也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

  南仓社火耍的红,

  区里县里真有名。

  里头有个刘志仁,

  离了刘志仁,

  新故事就耍不成。

  刘志仁于1910年正月生于宁县南仓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少年时上过4年私塾和3个月国语学校。这里是一个经济、文化都十分落后地区,农民中绝大多数是文盲,没有阅读能力,唯有戏剧与社火能够广泛直接的为他们所接受。因而,农闲时节排演社火便成了当地农村的主要文娱活动。特别是春节过后,各村都演社火,十分热闹。刘志仁从小受到熏陶,一有演出,总要跑去观看。后来又直接扮演角色,学会了不少民间曲调,掌握了许多表演技巧。

  早在1931年春季,刘志丹、谢子长率领的红军游击队就在宁县东区一带开展活动,宣传革命道理,使刘志仁对红军和革命有了初步认识。1936年春节前,国民党的一股部队在南仓附近催粮要草,遭到红军游击队的打击。战斗中,一名红军战士受伤。在敌人追兵逼近的紧急关头,碰上了正在排练社火的刘志仁、宋应歧,张彦同等人。他们赶紧把这位战士转移到一个隐蔽的山洞里,躲过了敌人的搜查。为了不走漏风声,刘志仁把所有知情者召集到一起,相约不准告密。在他们的精心护理下,这位战士安全的养好了伤,返回部队。通过这件事,使南仓社火队产生了一个很大的转变,成了一个团结的集体。不久,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宁县国共两党进行红、白区域划界时,南仓群众在刘志仁的宣传鼓动下,一致要求将南仓划入红区,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从此,南仓村成了新宁县的一个行政村,刘志仁被群众选为首任村长。

  边区的新生活给刘志仁的社火创作增添了新鲜的内容,但他认为旧的形式不能满足表现新的内容需要,应该突破它的约束,用新的形式来代替。当时普遍流行的社火形式,是秧歌和跑故事。但所谓的秧歌,是由表演者按一定的锣鼓节拍扭舞步,只不过是由一个人逢场作戏的编几句祝福吉庆的顺口溜,博观众一笑。跑故事则是扮成旧戏里的一个场面,在地上或骑在马上表演,但都不唱,只能增添些热闹气氛,没有实际教育意义。刘志仁在旧形式的基础上作了大胆创新,他把秧歌(唱的)与故事(舞的)结合起来,形成秧歌剧。表演时又说又唱,载歌载舞,生动活泼,富于表现力,又有故事情节,短小精悍,很受农民欢迎。

  在内容上,刘志仁采取利用、改造、逐渐以新代旧的方法,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曲调如“珍珠倒卷帘”、“张生戏莺莺”、“绣荷包”、“骑白马挂洋枪”等现成曲调,填写新的歌词,表现新的社会生活和新的思想感情。1937年,刘志仁编排的《张九才造反》演出后,群众当场给他披红戴花。剧中所表现的情节都是当地群众亲历过的事实,剧中人物大都是当地的军阀、土匪、贪官、污吏。群众对这些人的痛恨之情都在剧中唱出来了,因而很受欢迎。此后的几年中,新秧歌的数量逐年增加,内容也更加丰富多彩,除反映群众生活外,还配合宣传边区政府的各项政策和号召。1939年演出的有《新开荒》、《新小放牛》、《九一八》、《芦沟桥》。1940年演出的有《新阶段》,《自卫军受训》,《救国公粮》、《新十绣》。1941年演出的有《反对摩擦》、《保卫边区》。《缴公务》、《新三恨》、《边区好政府》、《十二月忙》、《改造二流子》等。1945年演出《减租》时,还动员了本村一个地主扮演剧中的地主角色,佃户也由真正的佃户扮演,表现的又是当地的真情实事,更受群众欢迎。认为“只要看了南仓的新秧歌,年就过美啦。”纷纷“下贴子”,请他们去演出。解放后,他又创作了反映抗美援朝、互助合作等内容的秧歌剧,其思想性,艺术性又有了新的提高。在所有这些秧歌的创作、演出过程中,刘志仁坚持歌词通俗流畅、以群众乐于接受为原则。剧中出现的人名、地名都是群众所熟悉的,听起来非常亲切,无不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尽管剧情都十分简单,却演得生动活泼,富有情趣,给人焕然一新的印象。

  刘志仁在不断提高秧歌剧思想、艺术水平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对演员的教育,使南仓社火队由过去一个纯粹的娱乐班子转变成一个团结、民主、革命的团体。过去演社火,每家都要来人参加,否则就要罚出灯油。并且演的时间过长,就会影响生产,群众很不满意。刘志仁听取大家的意见,取消了罚油陋规,代之以请假制度,这样就使耍社火成了大家自愿的业余文化娱乐活动。过去各村汇演社火时,互相争强斗胜,演出的节目一家压一家。如一家演“吕布戏貂蝉”,另一家就演“三英战吕布”,常常引起斗殴,甚至发生伤亡事故。1941年新宁县举行社火竞赛,对南仓的社火评价最高,另一村心中不服,便准备找岔子打架。刘志仁察觉后,主动带队退出场子,演起新秧歌。结果吸引了全部观众,大家一致称赞“南仓社火耍的好,旧社火说什么也比不上。”他还经常带队去国统区演出,使那里的群众对边区有了认识,并且送自己的子弟到南仓上学。参加闹社火的人也都很团结,平时在一起排练演出,农忙季节又在一起互助生产。他们还先后开垦荒地40多亩,用其收入解决演出费用。经过几年的努力,刘志仁领导的社火队由十几人发展到60多人,全村50多户的青壮年及儿童几乎全部参加。有益的娱乐活动吸引了他们,消除了村里的抽烟、酗酒、赌博,迷信、打架等不良现象,激发了群众热爱边区、热爱生产的感情。南仓村也一直是执行政策,开展生产、卫生、拥军优属等活动的模范村。

  1942年,刘志仁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他的创作热情和革命干劲更加高涨,自觉地用自己的才能为边区的建设服务,凡是他为之歌唱的事情,自己首先热心参加。

  刘志仁为边区新秧歌运动所作出的贡献,受到了党和人民的高度重视。1944年10月,他出席了陕甘宁边区的文教大会,与马健翎、杨醉乡一起获得特等艺术奖,被誉为“新秧歌运动的旗帜”,受到了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中央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毛泽东主席还给他赠送了一条毛毯 ,作为鼓励。《解放日报》大篇幅地介绍了刘志仁的成绩和经验;周扬在讲话中称“刘志仁和他的南仓社火,堪称新秧歌运动的先驱和模范”。认为“这种新的刘志仁式的秧歌值得提倡。”对此,刘志仁并没有陶醉,而是希望能在延安“多学一些本领带回去,把全新宁县的社火都转变成新的”。会议期间,他与其他艺术家一起交流经验,切磋技艺;与鲁艺戏剧音乐系的师生一起进行创作,研究剧本,排练演出,受到延安各界的好评。返回家乡后,他的创作更加丰富。周扬、陆定一等同志十分关心他的创作,多次写信给他,了解他的创作情况,寄送年画和鲁艺工作团编的秧歌剧本,征求他的意见,鼓励他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并在延安联系了最好的医生,让他送老婆来治病,给予了深切的关怀和温暖。1945年1月在延安召开的边区群英大会上,他再次被选为英雄,受到奖励。

  全国解放后,刘志仁长期担任乡、村基层干部,多次当选为县、省党代表和人民代表。劳动之余,刘志仁继续编写歌谣,歌颂党的领导和幸福生活。十年动乱中,刘志仁被加上种种罪名,惨遭迫害,于1970年11月20日含冤去世,使这位深受老区人民爱戴的群众艺术家过早地离开了人世。1978年,刘志仁的冤案得到平反昭雪。如今,他的名字和做他所创作的秧歌仍在民间广泛流传。(马兴文)

编辑:张述锋责任编辑:张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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