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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邦清:刚正不阿 一生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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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宁罗川赵氏石坊


    三清碑—安南国正使冯克宽为赵邦清题词“清清清”

    在甘肃省正宁县永和镇,巍然耸立着三座石牌坊,这是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朝廷为表彰一代名臣赵邦清所建。赵邦清,字仲一,号乾所,明真宁县安兴里于家庄(今正宁县永和镇于家庄)人。先后任过山东滕县知县、吏部验封司主事、吏部稽勋司郎中、四川遵义道监军参议等职。

    赵邦清出身农家,36岁初入仕途,任山东滕县县令,因政绩卓著,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提拔为吏部验封司主事,后又升为吏部稽勋司郎中。他为官清正,执法如山,不畏权势,嫉恶如仇,贪官污吏都惧怕他,“六部大老不敢嘱一言”。

    赵邦清任吏部稽勋司郎中刚两月,原兵部尚书张学颜的儿子张承祚疏请赐官,赵邦清坚决不从,对吏部正堂的三番催促,赵邦清始终不屑一顾,嗤之以鼻。赵邦清在吏部任职期间,他的上司吏部尚书李戴、文选郎中邓祚、验封郎中侯执躬,结党营私,贪赃枉法,舞弊受贿,并依仗权势,排除异己,残害清直之士,人称“三恶”。群臣对此敢怒不敢言。但赵邦清不畏权势、挺身而出,多次上书参奏,历数他们的种种罪行。终于在赵邦清舍生忘死、顽强斗争下,“三恶”被罢官查办。

    赵邦清的刚正不阿、嫉恶如仇,令贪官污吏胆战心惊。刑部王理怕赵邦清弹劾自己,暗地里给赵邦清送了一千两白银,赵邦清不但拒收,还将白银抬到御殿面君,使王理受到制裁。赵邦清清廉自守,不随波逐流,因此得罪了奸佞,屡遭诽谤。万历三十年(1602年)被贬官三级。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因南北党事之争,被削职回到故乡。

    赵邦清回乡后,清贫度日。他住居茅屋,身着布衣,头戴草帽,躬耕于田。江西南昌府丰城县举人李复初,平时与赵邦清交往甚深,他千里迢迢来真宁看望赵邦清,和赵邦清同住茅舍,夜夜倾谈,经常到雄鸡报晓。时值严冬,滴水成冰,赵邦清被褥衣着单薄。其夫人衣服单薄,她向丈夫索要一件衣服御寒,赵邦清却“默默然无一应”。过了几天,赵邦清从柜子里取出3件官服,官服颜色已褪,让夫人翻新改做御寒。李复初见到此景,百感交集,不禁为赵邦清的清廉泪若泉涌,随即吟诗道:“无人不道北地苦,公复与世相睽违。袱被而来袱被往,夫人自是泣寒衣。清臣维风臣节扬,处世大洁众所忌。汉臣贤妇数王章,贫时羞向牛衣泣。”

    熹宗天启二年(1622年),明王朝为赵邦清平反昭雪。赵邦清复出后,出任四川遵义道监军参议。同年,四川、贵州等地叛军作乱,赵邦清奉诏率兵前去征讨。由于贵州森林茂密,湿热蒸郁,赵邦清不服水土,感染瘴岚(疟疾),治疗无效,卒于贵州水西山林的军旅途中,时年64岁。


    赵邦清墓

    赵邦清为官清廉直正,一尘不染,为政兴利除弊,抑恶扬善,在任期间尽其所能,为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刚正不阿,不谋一私,实为“一代清官”。(供稿 闫育平)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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