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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庆阳历史》(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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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陇东解放区的土改和整党整军运动

 

第一节 陇东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

 

一、第一次刘坪会议及其影响

在人民解放战争转入战略反攻后,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于1947年7月至9月,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和整党的重大决策,1947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中共中央西北局在陕西省绥德县义合镇召开了陕甘宁边区干部会议,传达了全国土地会议精神,作出关于彻底完成边区土地改革和开展整党工作的决议。12月6日,中共中央西北局、边区政府和联防军司令部发布《坚决实现土地法大纲》联合布告。

在中央精神指引下,是年底,土地改革运动在陇东已经收复的县、乡、村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12月上旬,华池县白马区五乡首先开始土改,前后历时一月有余。但在土改过程中,白马乡也出现了诸如全部没收地主和富农的土地、牲畜、庄基、农具、粮食,把人赶出家门等“左”的偏差现象。

1947年12月15日至1948年1月1日,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土地会议和中共中央西北局义和镇会议精神,陇东地委在华池县紫坊畔刘坪村召开了整风暨土地工作会议。会议由地委书记李合邦、西北局组织部部长马文瑞主持。参加会议的有陇东分区党政军负责人和各县县委书记、县长及部分区委书记、区长,华池县部分乡的主要干部和平凉边界工作人员共380多人。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预备会。出席会议的有各县县委书记、县长,分区各机关负责人及分区独立团政委,分区科级干部也列席了会议。会议主要检查汇报了地、县委在对敌斗争和土改工作中,在指导思想、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干部作风和干部政策等问题。会议发扬民主,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地进行检讨,畅所欲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了地、县党委领导的思想。

第二阶段是正式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扩大到各县的区委书记、区长和华池县部分乡的主要负责干部及分区部分工作人员。会期14天。会议以“查阶级、查立场、查斗志、查思想”为主要内容进行“四查”整风,总结经验教训。大会动员后,分11个小组进行自查,在揭摆问题、查找根源的基础上,针对“党内存在的队伍不纯”和“严重官僚主义”问题,决定在全分区开展“四查”,整顿干部作风,提出了9条具体解决办法,对与会干部思想震动较大。会议评估了陇东分区以往的土地改革,认为陇东分区不能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减租和征购本身不能解决问题;二是存在着地主、富农倾向。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确定了贯彻土改的8个问题:一、关于新富农问题,他们的出身不同,处理时在态度方式上应有区别,但有恶霸行为者例外。对其土地处理同于旧富农,浮财一半也可动,动多少、如何动,根据不同的人,应由群众处理。二、富农的浮财一般说不动,但在特殊条件下,可根据不同的人与群众的意见处理。三、旧成分的定划问题。今天经济上、思想上已变了的,可按今天情况定,但需注明其过去历史。如现在思想不变,即应按照原来的成分定。四、运输业一般不动,因为此对一般群众生活有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群众意见处理。五、请会问题,无剥削者,可不取消,相反者废除。六、富农开的油坊,如群众要分也可以,但不要分垮。七、地主富农党员不要参加农会。八、天主堂地也发动群众分了。会议还决定在华池、曲子、环县老三县开展土地改革。

第三阶段主要进行总结和处理。对揭发出有问题的干部,通过个人检讨、大会批评教育后作出结论。

刘坪会议通过开展“四查”整风,克服了怯敌怕战思想,增强了夺取解放战争胜利的信心,对统一党内思想,整顿党的组织和工作作风具有重要作用。会议研究部署了土改工作,对解放区土改不彻底和党内队伍不纯的情况估计过于严重,存在急躁情绪,对干部恐想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组织处理不够慎重,工作中出现了“左”的偏向,会议错误地处理了一些干部。

刘坪会议结束后,陇东地委抽调300多名干部,组成5个工作团,首先分赴老三县开始土地改革运动,在华池县的元城区、柔远区。曲子县的木钵区、八珠区,环县的环城区共5区25个乡进行土改试点,也称第一期土改,一场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群众运动迅速开展起来。土改工作团团长的具体分工为: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副厅长江隆基、华池县委书记贺建山在元城区,陕甘宁边区政府卫生署署长王治邦、陇东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宋养初在八珠,陇东地委副书记王月明、镇原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子厚在木钵,环县县委书记陈致中在环城,庆阳县委书记杨安仁在柔远。

在土改试点开始后的10多天中,由于许多干部缺乏工作经验和受刘坪会议整风工作的影响,放任或者附和农民自发的平均主义要求,发生了政策掌握不准和侵犯中农利益的“左”的偏向。在发动和组织群众时,提出了一些不符合党的政策的口号;在划分阶级成分时,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明确的政策界限,把部分中农错误地定为地主和富农,侵犯中农利益,引起中农不满;在工作方法上存在着不恰当的方式,对地主“扫地出门”,“使用了肉刑,错斗了不少基本群众,造成农村团结中的裂痕”。华池县元城区二乡二村共37户农民,土改试点中定为地主、富农的达13户,占全村总户数的35%。土改试点中出现的这些偏向,虽然发生在局部地区和工作初期,但妨碍了土地改革运动的健康发展,影响了根据地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第二次刘坪会议与纠正“左”的偏向

中共中央发现土改运动中出现“左”的偏向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1947年党的十二月会议后,中共中央对土地改革的政策和策略,做了更加完善的规定和说明,重新发布了《怎样分析阶级》《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个文件。1948年1月,公开发表了任弼时《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讲话。1月19日,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习仲勋向毛泽东写了《关于土改中一些问题》的报告。报告反映,在已进行土改的农村中发生极“左”偏向,即少数群众起来乱斗、乱扣、乱打、乱拷、乱没收财物、乱扫地出门。虽则事不普遍,但影响所及,人心不安。20日,毛泽东在给中央局的信中指出:“完全同意习仲勋同志的这些意见”,并指示转发全党。

为了贯彻党中央和西北局的指示精神,及时纠正陇东土改试点中出现的“左”的偏向,陇东地委于1948年1月中旬,在刘坪村召开了各县县委书记、县长,土改T作团团长、组长参加的联席会议,又称第二次刘坪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的两个文件和任弼时的讲话。中共中央西北局派人传达了中共中央和西北局的重要指示。会议在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西北局精神,端正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和纠正陇东分区土改试点工作中的“左”的偏向问题,强调土地改革必须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会议分析了发生“左”的偏向的原因,提出了纠正的方法和原则,掌握了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正确标准,认识了土改工作中团结中农的重要性,明确了保护知识分子及对私营工商业者的政策,坚决反对乱打乱杀、对犯罪者采用肉刑等“左”的行为,并对受到错误处理的部分干部予以平反。

第二次刘坪会议贯彻了党中央和西北局的精神,及时纠正了试点工作中的“左”的偏向,使陇东根据地的土地改革运动走上了正确的轨道。

三、八珠会议、元城会议与土改试点工作的完成

第二次刘坪会议之后,陇东分区土改试点工作得到顺利发展。1948年2月13日,陇东地委在曲子县八珠村召开了各区工作团长联席会议。会议学习了毛泽东《关于分三类地区实行土地改革问题给李井泉、习仲勋等的指示》,明确了在半老解放区应完全实行土地法、彻底平分土地。但在老解放区,土地大体上早已平分,即是大体上早已实行了土地法,在这里不是再来一次平分,而是进行调剂土地、填平补齐等工作。

会议研究总结了前一段工作,在马文瑞指导下确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强调指出:坚决执行废止肉刑的决定;革命前的地主、旧富农在革命后生活真正下降,停止剥削在5年或3年以上者,必须改变其成分;必须名符其实地执行巩固和团结中农;在土地问题上,不再实行平分,用“抽补调剂”的办法解决。

八珠会议是陇东分区土地改革工作的转折点,确立了土改实行调剂”土地。

在陇东老解放区土地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发展、土改任务大体上已经完成的情况下,1948年3月25日,陇东地委在华池县元城召开各县县委书记、县长、土改工作团团长联席会议,总结土地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和西北局的指示精神,决定此后工作中应把纠正土改中的偏差当作中心工作来抓,配合生产动员进行纠正错误等善后工作。会议对新旧富农的区别、中农的划分、高利贷等10个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会议指出:原来要求新富农、中农拿出其财产献给贫雇农的做法是错误的;各工作团要重新审定成分,并尽可能退还由于错定成分等原因而没收、征购或调剂错了的财物。西北局组织部部长马文瑞在会上讲话,强调必须加强对生产的具体领导。元城会议进一步纠正了土改工作中的偏差,为土改试点工作的完成扫清了障碍。

    会后,各工作团贯彻会议精神,纠正了土改试点中错定的成分,进行了财产归还工作,并召开大会向群众宣传党的土地改革政策,承认和纠正在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没收错了的财物未分配的全部退还原主,已经分配了的进行适当的退赔处理。

在土改试点期间,陇东地委先后于2月5日、3月15日、4月16日、25日发出通知,就新旧富农的区别、新富农土地财产等问题做出政策解释,指导土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土改工作团经过深入调查后认为,由于老解放区早已建立了革命政权和进行了土地改革,地主在这里已不能形成为一个社会阶层,如试点的5个区25个乡,只有一户地主、4户富农和一户高利贷者,仅占5516农户的0.108%,因而封建的土地制度在这里已不存在。此外,自抗战以来,中农已占农村人口的2/3,贫雇农人数已大大减少,尽管一些贫雇农缺地少地现象也还存在,但劳动农民内部阶层毕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样,华池、曲子、环县即为土改较为彻底的地区,按中央精神绝无再平分土地的必要,应该用抽补方法调剂土地以解决少数贫雇农缺地的问题,同时亦不能侵犯中农利益。

经过三个半月的工作,到1948年4月下旬,陇东老解放区3县5区25个乡的土改试点工作胜利结束。这次土改试点贯彻“抽补调剂”方针,通过接收地主和旧富农的土地、公田、庙产等财产及在自愿原则下的中农、新富农的土地调剂,共调剂出12.4万多亩土地给缺地的贫雇农,中农自耕的土地没有动,并进行了土地登记,普遍发放土地证,确认地权,实行查田定产,确定农业税,这样就解决了685户无地和905户少地农民的土地要求,占开展土改试点地区总户数的29.6%、总人口的20%。

土改试点地区土地占有情况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地主由土改前的人均80亩下降为人均21.6亩,新富农由土改前的人均40.5亩下降为人均24.7亩,中农由土改前的人均24.2亩下降为人均21.8亩,贫农由土改前的人均17.5亩上升为人均21.2亩,雇农由土改前的人均7亩上升为人均29.3亩,基本实现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的“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的要求。

土地改革基本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改变了旧有的农村生产关系和农村各阶级对土地的占有量及他们的经济地位。虽然调剂土地仍带有平均主义色彩,但这次土改从根本上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经过确认地权,使拥有土地的农民安心生产,从法律上保障了“耕者有其田”的新制度,农民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生产和支前的积极性更加高涨。

土改试点工作结束后,1948年5月20日,陇东地委作出了《关于一九四八年一月至四月土改工作的总结》,在认识土地变化基础上,就“土改方针”、“划分阶级成分”、“发动与组织群众”、“斗争地富”、“抽补调剂”、“群众路线”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既肯定了取得的巨大成绩,也指出存在的“左:的偏向及原因,总结了经验教训,为以后陇东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深入开展积累了经验,提供了重要借鉴和启发。

四、陇东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完成

陇东老解放区3县5区25个乡的土改试点工作结束后,更大范围的土地改革运动在陇东解放区全面铺开。

为了指导土地改革运动正确发展,中共中央于1948年5月重新印发了《怎样分析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个文件。中共中央在通知中指出,这两个文件中除一小部分现在已不适用外,“其余全部是在现在的土地改革工作中基本上适用的”。7月15日,西北局召开边区地委、工委书记、宣传部长联席会议,决定结合农村整党,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争取在1949年春季以前完成基本区的全部土改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和西北局的精神和部署,8月29日至9月9日,陇东地委召开县委书记联席会议,传达西北局7月15日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半年土改、整党工作。会议决定,曲子、环县、华池3县秋冬工作分两期进行,三类安排:第一类,已经进行了土地改革试点的华池县柔远、元城,曲子县八珠、木钵,环县的环城5个区,土地问题已彻底解决,秋冬以整党为中心,结合处理土改遗留问题,确定地权,颁发土地证。第二类,华池县白马、温台区大部,悦乐区的一部,曲子县天子、演武、合道区的一部分地区,经过上年春、秋的土地调剂,无地、少地农民土地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但由于发生“左”的偏向,要重新审查和解决问题,然后颁发土地证,确定地权。第三类,曲子、环县大部分地区及华池悦乐区的部分乡村,虽然内战时期已经分配了土地,但未进行土地调剂,应先调剂土地,然后颁发土地证,确定地权。县委书记联席会议结束后,9月16日,陇东分区在华池县悦乐区六乡进行发放土地证试点工作,计划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分两期发放。第一期在曲子县的曲子、合道,华池县的白马,环县的环城、虎洞5个区19个乡进行,以确定地权。9月20日至10月15日,各县先后召开了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部署土改、整党工作,土地改革在陇东解放区没有进行土地调剂的区乡全面展开。

1949年春,环县土改工作团在环县的洪德、虎洞、环城3个区的5个乡开展工作,历时75天。通过抽补调剂、评产丈地,共调剂出土地5140.3亩,使38户无地和96户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重新颁发了土地证,确定了地权。

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副厅长江隆基率土改工作团在华池县的30个乡(全县34个乡)进行土改。共有1348户无地少地农民分得7.87万亩土地,2700亩留作公地。曲子县的土改工作团由陇东分区党校和县、区、乡141名干部组成,经过55天的紧张工作,共调剂出土地2.49万亩,236户无地少地农民获得了土地。

土地调剂工作完成以后,陇东解放区各县按照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的《关于调剂土地确定地权的布告》规定,开始丈量土地,进行土地登记,确定地权;实行查田定产,确定农业税,“以率(税率)计征”;普遍发放了土地证,确认地权,由政府依照法律保障其不受侵犯,使农民吃了定心丸。

五、关中分区新正、新宁县的土地改革

《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关中分区同其他解放区一样,根据实际情况有步骤地在基本区内开展了土改工作。关中分区的土地改革起初也存在“左”的偏向,后来根据中共中央西北局的指示精神加以纠正,决定老区的土改不再搞土地平分,而以抽补调剂、确定地权为主。

1948年9月上旬,关中地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了习仲勋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的讲话,地委组织部部长王秉祥就土地问题作专题发言。会议纠正了土改初期出现的“左”的偏向,决定老区不再提平分土地,应以颁发土地证、确定地权来安定人心,发展生产,全力以赴支援解放战争。存在问题的地区,要在配合调剂土地的基础上整党整政。会后,新正、新宁土改工作于1948年底相继开展,至1949年3月结束。

新宁县由于受战争影响,湘乐、盘克、宇村等区的17个乡暂时无法进行土改。关中地委决定在上述区乡加强对敌斗争,摧毁国民党设立的保甲制度,恢复党的基层组织和乡村政权。在九岘、金村两个区和盘克区的任掌等11个乡进行抽补调剂等土地调整工作,合理分配土地、评定产量、确定地权。新宁县委抽调20名干部,在二区三乡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11个乡中展开。主要是将地主、富农未报的黑地和公地、义田、绝户地及部分富农、中农多余的土地调剂给缺地和少地的农户。抽补的办法主要是通过民主大会评议和个人自愿的原则。经过3个月紧张工作,11个乡共调剂出土地2104.4亩,200户无地少地户分得1300亩土地,其余土地留作安置移民。另外还有129户无房的农民分到窑洞260孔、房屋3问及其他物资等。

陇东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基本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打碎了农民身上的封建枷锁,使广大贫苦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解放。广大农民的革命和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踊跃参军参战,组成运输队、担架队随军担负战勤任务,支援前线,为陇东和甘肃全省的解放做出了重要贡献。如新宁县“农民分得土地后,当即捐出流通券15000余元拥军,并积极砍柴拾粪,准备春耕”;新正县“某乡被敌占领后,群众躲开敌人的严密监视,偷偷将油饼、白面送给解放军战士和民兵”;庆阳县“高迎区六乡实行土地公债后,80户翻身农民发起劳军运动,他们手提酒壶、肉菜,慰劳守卫边防的解放军战士”;青年农民积极参军,壮大了革命力量,土地改革成为夺取解放战争胜利的坚实基础和根本保障。

 

第二节 陇东解放区的整党整风和新式整军运动

 

一、整党整风运动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高潮的到来,党的组织迅猛发展,党员数量快速增长,但党内也出现了组织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为了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土地改革和党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全国土地会议精神,从1947年冬季起,全国各解放区进行了以“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和”三整“(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为主要内容的整党运动。1947年11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召开了义合会议,部署整党工作,并在部分农村基层组织中进行了试点,取得了经验。1948年3月,习仲勋在绥德义合、延家川两区工作团会议上讲话指出,整党工作是改进和提高农村一切工作的关键。

陇东解放区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大都经过长期革命战争的考验,在革命战争和发展生产中做出了显著的成绩,总体情况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存在着成分和作风不纯等问题。1947年2月,陇东解放区遭到国民党军队的进攻后,由于思想准备不足,在部分地区的干部中,“发生了缺少斗志的严重混乱现象”,“被敌人占据的地区,乡村党政组织多被摧毁,群众失去领导”,存在“领导上的自由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上不坚决执行党的政策,不能维护党的统一领导”等问题。这些问题,对发挥党在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成土地改革,支援人民战争是不利的。

根据中共中央和西北局的安排部署,陇东解放区的整党工作与土改工作同步进行。1947年12月15日至1948年1月1日,陇东地委召开的刘坪会议,也是一次整党整风会议,对犯有严重错误的11人分别作了组织处理,其中开除党籍的6人,给予警告处分的3人,撤职1人,判刑1人。另外,对会议期间私自逃跑的1人予以处决。刘坪会议通过“四查”整风,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思想觉悟,纯洁了干部队伍,为土改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做了思想和组织挥备。

1948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的党内指示,决定除尚未巩固的新区以外,一切党的支部,均应公开,把关门整党变为开门整党。5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指示。6月,西北局发出《关于执行中央土改与整党指示的初步意见》。7月22日,毛泽东批复表示同意。随后,西北局召开边区地委书记联席会议,根据中央精神,全面安排了农村整党工作。8月29日至9月9日,陇东地委召开县委书记联席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和西北局的精神,安排部署整党工作。此后,陇东解放区各县都开始了整党工作。整党工作中,陇东解放区各级党组织贯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说服教育为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巩固区农村广大党员中开展了“三查”“三整”为基本内容的整党活动。方法上,采取“打通思想,组织整顿,纪律制裁”和经过党的支部,邀请党外群众参加党的会议,共同审查党员及党员干部的方法,自上而下地进行。步骤上分三步走:第一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动员,公开党组织,发动群众揭发问题;第二步,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三查”“三整”;第三步,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作检查,自我教育,进行组织处理,接收新党员。

整党整风后期,各县委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和干部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全分区共处分党员干部412人;对混进党内的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进行了清洗,开除出党的有280人。在整党过程中,个别地方曾出现一些“左”的偏向,陇东地委按照中央有关指示,及时进行了纠正。到1948年底1949年初,陇东解放区的整党整风基本结束。

根据中共中央和西北局的精神,关中分区也开展了整党整风。1947年9月9日,关中地委作出《关于巩固与发展党的决定》,1948年3月12日又发出《关于一九四八年组织工作任务与方针》。关中地委还召开扩大会议,专门就整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地委的安排,新正、新宁两县的整党工作与土地改革同步进行。新正县委在九岘、金村两个区和盘克区的任掌乡等开展了整党工作。1948年10月16日至25日,新正县委在蜈蚣洞召开了县、区、乡党员干部“三查”整风会议。新宁县委抽调20名干部,在二区三乡进行了试点,取得经验后普遍在11个乡中展开。

整党整风中建立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各乡、村普遍建立起了党的支部或党小组,曲子县原有党支部44个,被敌破坏了6个,经过恢复重建,发展到48个。整党的开展,使各级干部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涌现出了一批新生力量,全分区共提拔分区、县、区、乡干部355人。整党中还发展了一批新党员,华池县原有党员875人,发展到984人;曲子县原有党员996人,发展到1010人。到1948年底,全分区6县共发展新党员1403人,壮大了党的力量。

陇东解放区经过整党整风,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纯洁了党的组织,健全了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生活制度,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党的战斗力。尤其是通过对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农会的整顿改选,使党在农村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得到了增强,为土改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新式整军运动

随着人民解放军队伍的壮大,解放战士成分增加,农村激烈的阶级斗争在部队中也有所反映,在个别干部和战士中暴露出惧怕艰苦斗争,违犯群众纪律,不知为谁当兵打仗,甚至战斗中临阵脱逃的问题。因此,1947年7月至9月的全国土地会议在决定开展土改、整党工作的同时,也提出了整军问题,朱德总司令员在会上指出:我们的军队需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加以整顿,需要一个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的运动,使军队在思想上达到一致拥护土改,组织上纯洁严密。

西北野战军的新式整军运动是1947年冬开始的。以“诉苦”、“三查”为主要内容。诉苦就是诉旧社会和反动派剥削压迫劳动人民之苦。通过诉苦,“很自然地提高了阶级觉悟,凝结为阶级仇恨。大家认识到,只有打倒国民党政府,消灭其军队,建立人民政府,分田地,组织合作社,才能解放自己,消灭剥削阶级”。

在诉苦提高阶级觉悟基础上开展的“三查”,主要是查阶级、查工作、查斗志。通过查阶级,揭露了隐藏在人民解放军中的一些国民党特务及其破坏阴谋,提高了指战员的阶级觉悟和革命警惕。通过查工作、查斗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指战员对人民军队性质的认识,增强了干部战士之间,老战士与新战士之间,翻身农民参军战士与解放战士之间的理解和信任,达到了部队的空前团结。

在开展诉苦、三查运动的基础上,西北野战军还在部队中实行了政治、军事、经济三大民主,使部队达到了政治上高度团结、生活上得到改善、军事上提高了战术技术的目的。在新式整军运动中,对俘虏的教育改造,采取团结、改造、溶化的方针,澄清了许多解放战士存在的“吃谁家的粮,当谁家的兵”的糊涂思想,提高了阶级觉悟。

陇东军分区利用战斗间隙,在所属部队和游击大队进行了以诉苦为中心的政治整军工作和单兵战术为主的军事训练工作。陇东、关中两分区还抓了民兵组织的整顿建设。陇东分区有千余名原国民党士兵,经过诉苦和改造教育,思想觉悟有很大提高,纷纷要求参加解放军,“彻底消灭反动残余力量,给冤死的父母兄弟报仇”。

新式整军运动是一场以阶级教育为中心的思想教育运动,对于提高人民解放军广大指战员的政治觉悟,提高部队战斗力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毛泽东在《评西北大捷兼论解放军的新式整军运动》一文中指出:“此次胜利如此显著,原因甚多……但是最值得注意的,是在冬季两个多月中用诉苦和三查方法进行了新式的整军运动。”对新式整军运动给予了高度评价。

编辑:姜大捷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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