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网络链接途径:附件1
查阅纸版报告的途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庆阳市镇原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途径: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我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719650359,电子邮件:836573765@qq.com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2022年3月31日
附件一 第十一采油厂镇413等区块产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