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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关于对县城区实行临时性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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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控疫情风险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面从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对县城区实行临时性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从8月20日6时起,对县城区(东至圣越农牧公司,西至五号桥,南北至山根底)实施3天临时性管控。其中,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生活物资配送到户,上门开展核酸采样。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生活物资配送到点,错时取物和参加核酸采样,全程戴口罩,严禁聚集。其他区域减少人员流动,不聚集、不集会。

二、严格公共场所管控。临时性管控期间,县城区内除医疗机构、保障基本民生单位外,所有公共场所暂停运营。

三、严格特殊机构管理。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封闭管理;中小学校、托育机构、校外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一律暂停,所有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纳入管理的临时活动点暂停对外开放。

四、严格县际交通卡口查控。非必要不出镇,非必要不来镇,除保生活、保生产、保抗疫等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进不出。过境车辆绕道通行。

五、严格禁止聚集性活动。各乡镇、各部门暂停一切与疫情无关的各类会议、活动,已审批的各类活动一律延办或取消。对未履行报批程序擅自举办聚集性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以上区域临时性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对拒不执行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镇原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0日

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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