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5日,宁县在对省外返宁人员闭环管理过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女,23岁,系新疆返宁人员。初步流调显示,10月1日23:56从乌鲁木齐乘Z42次车(16车厢03下铺)于10月3日9:00到达西安火车站,由工作人员安排至临时留观点,12:00左右被转运至西安北客站34B候车区候车,12:35在西安北客站34B候车区附近佰加易购特产超市、周黑鸭、安琪蛋糕购买食物,13:00时乘D3541次列车(4车厢02C座)于14:09到达宁县高铁站,进行落地核酸采样,15:31转往宁县富星宾馆(所乘车辆:甘M-T2159),16:09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广大市民群众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信息,如有上述同轨迹、同空间暴露的人员,请立即原地静止,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的村组或社区(宾馆、酒店)报备,并配合社区(村组)工作人员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有市外来(返)宁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报备,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得瞒报、谎报旅居史。
宁县防控办电话:0934-6621322
传真:0934-670009
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