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贠建民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建议 省人大应加强对市级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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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记者 安志鹏)    1月11日下午,省人大代表、市委书记贠建民在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庆阳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市级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贠建民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省的有机统一,是一个饱含法治理念、创新精神和作为意识的好报告。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工作成绩十分显著:一是围绕中心、助推发展的成效显著,做到了推动经济发展与加强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实现了服务改革决策与加强自身建设的高度统一;二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成效显著,紧扣农村扶贫等重点领域,全年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达到14件,批准设区市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3件,构建了特色鲜明、务实有效的法制体系;三是依法履职、强化监督的成效显著,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节能减排、生态补偿、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对省政府进行专题询问,并积极改进计划预算监督和法律实施情况监督;四是联系代表、服务代表的成效显著,不断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室(站)”等履职平台建设,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开创了人大工作的新格局。

    贠建民表示,作为人大代表,将切实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好、领会好、传达好、贯彻落实好,充分发挥人大工作优势,全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职,努力推动庆阳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市进程。

    贠建民说,全国人大对设区的市赋予地方立法权,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但市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的基础薄弱、要素不全,尤其是专业人才短缺、业务能力欠缺。因此,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市级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审查指导。

编辑:孙雅茹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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