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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两级法院依法打击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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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通讯员 李政寰)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庆阳两级法院持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努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截至6月13日,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26件217人(6月3日至10日集中受理10件),其中涉黑案件5件57人、涉恶案件21件160人,审结13件107人,生效5件28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建立了请示汇报制度和内审平衡机制,在审理案件的关键节点,均向上级法院报告。市中院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成2个专业合议庭,实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判工作。贯彻落实提前介入制度,提前介入审查起诉阶段,对证据收集提出意见、建议。市中院全面介入一审程序,指导基层法院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同时,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三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方”案件会商机制,通过会商对杨怀军案等4件案件改变了定性。

  为让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全市法院严格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四个“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和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王相宝案中,对主犯依法严惩,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对5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社会乱象,认真研判后,向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充分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截至5月底,全市法院向司法机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发出司法建议7份。例如正宁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宋海宁等7人“恶势力”犯罪案中,发现正宁县西坡镇宋畔行政村组织涣散的问题,建议组织部门进行整治。市中院在审理李永强贩卖毒品案中,发现被告人通过快递邮寄大宗冰毒,及时向庆阳市邮政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

编辑:姜大捷责任编辑:姜大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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