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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再次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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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肃网7月8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三批中央第十五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按照《决定》,省级政府部门再次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3项。

  据悉,此次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3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消审批后,改为企业(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名称,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注册登记时核准名称。取消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在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中取消国际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取消政府内部管理事项2项,包括船员服务簿签发、国产药品注册初审。向市(州)、县(市、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道路客运经营及班线许可。向市(州)、县(市、区)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在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中下放护士执业注册。省级政府部门新增行政许可事项2项,市、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

  此外,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五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2项。省政府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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