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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庆阳市 交办第二十一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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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网讯(记者 陈思 通讯员 阴家强)8月2日,记者从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当日下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庆阳市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案件6件。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迅速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查处,确保交办的信访案件保质保量按时办结、确保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中央第五督察组。

8月2日交办的第21批信访案件中,涉及6件7个环境问题(其中噪声污染2个、大气污染1个、水污染1个、油烟污染1个、其他类2个);涉及西峰区3件、庆城县1件、镇原县1件、环县1件。

具体信访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1494:来信: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号825(2017年8月10日,庆城县国土资源局通知在巴家咀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全部4家砂石厂停止一切采矿行为,全部退出并补偿,但至今未做任何补偿)的处理情况不满意。称庆城县政府调查的结果与事实不符,并提出以下证据:一是关闭砂矿时庆城县国土局开会明确说明采矿权在2014年10月8日以前的都在赔偿范围内;二是2018年4月18日庆城县国土局与砂矿企业签订了矿山关闭退出协议,但未履行合同赔偿约定;三是庆阳市人民法院信访委员会作出庆城县人民政府运用法律依据错误的决定,但未纠正错误;四是4家砂矿企业在采矿证到期之前,都提交了延续申请,庆城县国土局还让第三方机构做了两方案两报告,但国土局以领导不全不能上会和国家政策暂停延续等为由不及时办理延续,致使采矿证过期;五是据了解镇原县琛丰砂厂同样也是因为位于巴家咀水源保护地的原因退出,采矿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政府已给予补偿,认为政府未一视同仁;六是各砂矿的矿山服务年限均未到期,余5-22年不等,各矿山所购储量都未开采完。(本轮重复)

2.受理编号1495:来信: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839号(西峰区东大街近万户居民住宅楼和商业大楼无集中供暖,冬季居民使用燃煤取暖,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本轮重复)

3.受理编号1501:2019年3月,镇原县环保局针对镇原县1号桥南侧500米镇城加油站双层加油罐防渗漏未进行改造进行处罚,但截至目前问题未解决,希望进行改造。

4.受理编号1514:每日19:00-次日02:00,环县滨河路环江名都小区9号楼一楼新大漠音乐烤吧音响噪音扰民。(本轮重复)

5.受理编号1515:西峰区岐黄大道世纪新村13号楼一楼、二楼鸭掌门火锅店、小郡肝串串店油烟扰民。

6.受理编号1524:西峰区西环路世纪之星幼儿园北侧200-300米巷道内有一小作坊加工塑料泡沫,加工机器噪音扰民。另该巷道未安装下水管道,周围住户随意倾倒污水,导致巷道内污水横流。

8月2日案件办理情况:

1.受理编号1115:庆城县蔡家庙李某某的企业,在泥浆固化工程作业中未按规定进行化学处理,直接用黄土填埋,给当地水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29日,庆城县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企业名称为庆阳华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镇490—45(扩)井场、镇平378—8井场分别于2018年6月、7月完成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现已完成标准化建设,泥浆池轻微下陷;经查阅15个泥浆固化工程施工资料,该公司在无害化处置作业过程中按处理要求添加了固化剂。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向庆阳华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2019年8月1日前对下陷泥浆池进行恢复治理。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整改。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上报办理进展情况。

2.受理编号1128:2019年7月15日,西峰区解放西路凤凰圣境小区、军苑小区修暖气管道时周边未围挡,扬尘较大。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30日,西峰区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经现场核查,解放西路凤凰圣境小区、军苑小区因换热站变更需要,对部分供热管道进行了开挖,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档、渣土未覆盖。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西峰区城管局对庆阳金桥房地产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于30日10时前落实围档、覆盖措施;工作组要求社区网格员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目前施工现场已设置围挡,堆土已进行遮盖。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

3.受理编号1134:来信:西峰区九龙路东湖公园有市民跳广场舞、唱戏、唱歌,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29日西峰区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信访反映的东湖公园现有跳广场舞、唱戏、唱歌的自乐班22个,参加活动的人数约2000人,活动时间为7:00至9:00、13:00时至16:00时、19:00时至21:00。每个自乐班均有1台音响设备,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工作组组织自乐班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逐个签订了限制噪音污染协议书。目前,东湖公园管理所已对各自乐班活动场地进行合理安排,并固定活动区域。西峰区相关部门将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

4.受理编号1138:(1)西峰区董志镇周岭村上庄组向东200米山沟堆积100吨生活垃圾,臭味难闻。(2) 周岭村上庄组向东200米处石灰厂露天堆放石灰,刮风时扬尘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30日,西峰区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1)西峰区董志镇周岭村上庄组向东200米处为沟壑,沟边倾倒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周边个体商户及居民。(2)石灰厂实为庆阳西进商贸有限公司的石灰存放点,2019年3月,该公司将约400方石灰堆放于此,场地周围采用彩钢板进行围挡,存在遮盖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1)工作组责成周岭村村委会7月31日前完成垃圾清理,在沟边设置围挡、警示牌,并加强日常监管。(2)责令庆阳西进商贸有限公司8月3日前完成石灰清理并恢复原貌。目前沟边垃圾、白灰正在清运。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上报办理进展情况。

5.受理编号1159:西峰区后官镇S318省道向西1公里八家咀路口有5-6家机制砂作坊,昼夜生产,沙尘滚滚,黄沙漫天,机制砂生产设备噪音影响周边群众无法休息。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30日,西峰区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信访反映的后官镇实为后官寨镇,S318省道沿线有砂石加工销售点13处,9处办理了营业执照、4处未办理,其中5处有筛砂作业,均不存在机制砂及洗砂生产情形。经现场核查,13处砂石加工销售点存在砂石覆盖不彻底,砂石销售过程扬尘污染,筛砂作业噪声、震动扰民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工作组责令13处砂石销售点对砂石进行全覆盖,立即停止筛砂作业;市自然资源西峰分局对违法占地问题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西峰区市场监管局对无证经营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8月7日前完成整改。目前筛砂作业已停止,对场内砂石进行了全覆盖,违法占地及无证经营等问题正在整改中。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上报办理进展情况。

6.受理编号1167:(1)镇原县城关镇庙沟自然村村委会东侧1公里处有一高压变电站(110千伏电压),居民生活在变电站周边,电压辐射较大,影响村民身体健康。(2)镇原县城关镇庙沟自然村惠民小区至镇原县第二中学道路,路面未硬化,导致扬尘较大。(3)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庙沟自然村村委会至东关小学路段,沿途堆放建筑垃圾,影响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30日,镇原县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1)信访反映110kV变电站建于1993年12月,占地面积约18亩。经查,2003年3月17日,甘肃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对110kV镇原变电站(包括信访反映的变电站)电磁辐射污染现状进行了监测;2016年12月,国网甘肃电力公司庆阳供电公司委托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对庆阳110kV电网早期建设项目(包含信访反映的变电站)进行了监测调查,并编制了监测与调查报告,两次调查结果显示,110kV变电站及输电线路运行期间电磁辐射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要求。(2)信访反映的道路为镇原县惠民小区至东盛安置区之间约600米的砂石路,因年代久远及车辆碾压造成部分路面坑洼不平,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该路段已被纳入镇原县东新街Ⅱ标段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可研,预计2020年开工建设。(3)经现场核查,信访反映的路段因沿途棚改拆迁堆放有5处建筑垃圾及渣土,约5000方。

处理和整改情况:(1)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2019年7月31日,庆阳供电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镇原110kV变电站电磁环境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和110KV输变电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要求。(2)镇原县住建局立即组织对坑洼路面采用砂石进行填压,镇原县环卫局将该路段纳入城区清洁洒水范围。目前,坑洼路面已全部填平,镇原县环卫局定期对该路段进行洒水抑尘。(3)镇原县住建局责令施工企业立即对建筑垃圾及渣土进行清理,拉运至县城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处置,并在已拆迁空地周围搭建围挡,防止周边居民倾倒垃圾。目前,建筑垃圾及渣土清运工作已经开始,计划8月3日完成垃圾清运及围挡搭建工作。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上报办理进展情况。

7.受理编号1171:2018年6月11日,华池县环保局在城壕作业区城三转运站门口检查时发现有大量黄沙堆积,责令即时清理并处罚73000元,市民认为处罚不当、处罚过重。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反映的黄沙实为就地掩埋的1.7吨清罐油泥。2018年6月10日,原华池县环保局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使用《甘肃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对该公司拟处罚款7.93万元。原华池县环保局于8月21日组织了听证会,采纳了该公司及时整改、消除危害后果等意见,并使用《甘肃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对处罚数额进行修正,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罚款7.3万元,随后该公司缴纳了罚款。

处理和整改情况:工作组调查核实后认为,原华池县环保局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法律条款适用正确,处罚数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

截至目前,督察组共交办我市21批88件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64件已上报办理结果(其中31件办结),其余24件正在按程序办理。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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