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网讯(记者 李建强)2月6日,宁县出台十条措施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措施之后,2月7日,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再次实施更加严格的6条管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即日起,凡从湖北或途径湖北返宁来宁人员,一律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对拒不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在宁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前,凡在县外疫区工作生活的宁县籍人员,应遵守所在地区疫情管控规定要求,不得返宁,如返回一律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返宁来宁人员必须在返宁当天一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登记报告,凡不主动申报登记,谎报、瞒报接触史、就诊史、旅居史有关信息,拒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四、县内各施工单位在宁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前,在重点疫区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返宁。如返回一律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所需隔离场所由施工企业提供,费用自行承担。
五、全县所有村组、社区实行全面封锁,所有村民、居民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外出,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严格车辆管理,非本村、社区村民、居民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管理区域。村民、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由所在村组、社区或物业统一代理采购运送。
六、全县所有参与疫情防控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带头遵守规定,坚持原则、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严防死守,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失管漏控的,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