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红梅查看刑事判决书。通讯员 张耀丰 摄
郝红梅是山东省菏泽市人,现任镇原县人民法院新城法庭庭长。1998年,被分配到镇原县人民法院工作后,郝红梅先后担任镇原县人民法院办公室文书、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等职务。无论在哪个岗位,她总是一步一个脚印践行着责任和使命。
在审判一线,郝红梅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2001年,她被调整到民事审判工作岗位,所承办的千余件民事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矛盾激化,所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让郝红梅深知,加强与当事人沟通,是化解民事纠纷的法宝,她总结的“诚、正、细、团、巧”五字调解法,解开了基层群众剪不断、理还乱的千千心结。对于每个疑难敏感案件,郝红梅都要上门走访,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辩法理、明是非,她耐心细致地调解,成功化解矛盾。
由于业务娴熟,理论功底深厚,2011年,郝红梅被镇原县人民法院党组选拔到刑事审判庭工作。作为全院唯一在审判一线工作的女法官,她勇担重托,连年结案数量位居全院前列,案件质量优质率达到100%。2019年8月、2020年7月,郝红梅遇到了职业生涯中两个重大案件,席某等11人涉恶案件和李某等31人涉恶案件,这两个案件被告人人数和涉嫌罪名、违法犯罪事实之多,创下了历年庆阳法院审理案件之最。42名被告人,200本卷宗,长达12天的庭审,郝红梅每天埋头卷宗逐字逐页翻阅材料,认真罗列案件可能涉及的问题,熬夜整理量刑方案。长时间的加班加点,郝红梅病倒了,但时间紧、任务重,临阵换将困难重重,郝红梅强忍着病痛从手术台走向了审判台,最终,长达337页、264页的判决书如期宣判,这两起中央挂牌督办的涉恶案件完美落下帷幕。
春华秋实,硕果累累。通过自身的努力,郝红梅从一名稚气未脱的学子,成了法官队伍中的行家里手。优秀的工作作风让她多次被评为镇原县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2020年4月,她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2022年,她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荣立三等功一次;2023年,她荣获全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