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网讯 (通讯员樊建超)为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不断提升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近日印发《庆阳市“两企三新”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明确选派范围,拓宽选派渠道,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可从在职党员干部、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中选派,也可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县原则上实行分级选派、动态调整、应派尽派,重点向尚未组建党组织、新组建党组织、成立联合党组织和党建工作薄弱的“两企三新”领域倾斜。严把选派资格关口,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特长、经历等因素,鼓励“双向选择”。
《办法》还提出,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派驻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熟悉抓好组织建设、指导发挥作用等7个方面工作任务,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在派驻组织全天候工作,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定期开展工作,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兼职取酬,对不适宜、不具备履职条件的及时调整。按照选派方式,区别兼职、专职不同情况,派出单位、派驻组织务实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评价,重点对兼职、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职责、作用发挥、群众评价等情况进行考核,结果报同级社会工作部门审定后,报组织部门备案,并以适当方式在派驻组织公示,确保党建工作指导员选的准、派得出、干的好。